“疾风狼,上好之材料也!
皮毛可制成笔毫,外观精致,书写柔顺,持久耐磨,更易于和天地产生共鸣,将浩然之气完美的发挥出来。
久居山中,狼性难消,狂暴好斗,朝饮山露,夕食血肉,身体血肉中蕴含大量浩然之气,实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
但鲜少有人能够将之抬上饭桌,供人们食用,千金难求!长期食用,更是可强身健体,消除百病,提升实力。
骨骼更是坚硬不可摧,可用之制成笔杆,能够完美的承受着施力者全身浩然之气,而不被损坏,市面上不可多得,万金难求。
总之,疾风狼全身上下皆是不可多得的宝,只取其一,便够寻常人家富贵今生。
但后辈子弟切记,若是实力不足,千万别妄想杀死疾风狼!难免贪图宝物时,丢掉自己性命,实为不智!”
等到王小云伤势尽皆恢复如初,略一回想到之前的疾风狼,突然,一段记忆随之浮现,是另一个王小云在书中偶然看到关于此的介绍,片刻,便大声嚎叫起来。
王小云猛地起身,冲出山洞,夜色苍茫,略一抬头,银月如盘,繁星点点。
陡然停下脚步,之前发生的一幕幕景象在脑中回想,心有余悸,不敢再上前一步,正所谓: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
不敢前进,也不甘后退,心中矛盾至极,最终还是不敢出去,痛心疾首的自语道:“我的疾风狼,我的白花花的银子……”
作为一个21世纪穷苦人家出生的孩子,对金钱总是有着一种别人难以理解的占有欲。
虽是对一头完整的疾风狼价值几何,没有确切的概念,但能够用千金难求来形容,想必不会太差!
啊!啊!啊!
王小云仰天发出一声长啸,惊得山涧树梢上留宿的鸟儿,忽地从梦中惊醒,径直掉落下来,知直至砸到地,眼神仍带着疑惑,向四周观察一番,没有发现,继续闭上双眼,在梦中垂钓起来。
捶打着胸膛,砰砰作响,在寂静的山洞中回荡,王小云默默地祈祷着:“老天保佑,疾风狼的尸体不要被其它要收吃掉,要是吃掉,就是吃掉白花花的银子……”
原来,王小云痛心疾首的正是不久前被他侥幸杀死的疾风狼,对于一个前世出生农村,家境贫寒的人来说,有这样的心情不难理解,。毕竟前世的精打细算,和省吃俭用,现在想来,仍旧让他有些发颤。
而现在,按照记忆所述,只要将疾风狼待会城中,卖给商铺,就会有无穷无尽的白花花的堆积如山的银子进入账中,一生的荣华富贵就不再是奢望。
但是,白花花的银子可能早被妖兽分食,可能现在去,只能看到些许疾风狼的残渣!
……
翌日清晨。
天空万里无云,一贫如洗,蔚蓝中带有点点羞涩。
朝阳刚起时,正是一天中浩然之气最为浓郁之时,心中虽是急迫,王小云也知,业精于勤荒于嬉,此刻不能离开,错过此刻,便会错过实力提升的最佳时期,这对于他这个刚踏入此道的菜鸟来说,简直不可饶恕!
双手环抱于腰际,做出一复杂的手印,耳聪目明,五心朝天。
果然,片刻便感觉阵阵气流进入体内,血肉中的气流更加粗壮几分,流转的速度也提升些许……
……
“这种感觉简直爽翻了!要是父母一同穿越而来的话,就太完美了!
但若是有机会,能够再回到地球,父母不愿一同前往的话,恐怕自己也不会马上前往。”
走出山洞,双臂打开,呼吸着未曾受到污染的空气,感受着世界的美妙。
一段时间后。
王小云再次回到疾风狼身死之地,淡淡干涸的血迹,树木残枝满地,些许还在风中摇曳,诉说着此地的惨烈。
“不在这里,也不在这里……”
“啊!到底在哪里?”
几近是掘地三尺,还是没找到疾风狼小山般的尸体,更是连一缕毛发都没见着,让王小云很是怀疑几天前发生的一切到底是不是幻觉。
然而,地面上血红色的土壤,目光所及出的残肢断木,又刺激着他的神经,这不是幻觉!
……
“既然找不到,就算了,反正自己没死就不错了!”
发泄一番后,王小云故作不在意的说道,只是话语中的酸味,熏得不远处默默注视着他一举一动的小白兔眉头一蹙,可爱的鼻子动了动,一脸嫌弃的快速逃开。
……
流水潺潺,柳枝戏水,鱼翔浅底,清晰可见。
王小云走到溪流湖畔,俯下身去,泛绿的湖面倒映着稚嫩俊朗的脸庞,眉目如剑,唇红齿白,但脸上的污泥却是稍稍破环这丝美感,衣服褴褛,丝丝碎布在风中摇曳。
“真像前世街头乞讨的乞丐啊!想不到自己刚到异世,就混得如此凄惨……呵!呵!”
王小云看着自身这般狼狈模样,不由得淡淡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