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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炮台工钱(2 / 2)

继续说道:「宋公子,郑公子只是想大事化小,事实上跟佛朗机人翻脸起来没有好处,一个不小心,澳门的生意就别想干下去。」

「可恶……」

「宋公子,别想太多了,这是今天的工钱,先发给工人吧。」

宋海生望着白花花的银子一怔:「咦,这钱哪里来的?」

「原本是用来找材料的费用,我们另外收在隐闭的地方,我想现在燃眉之急还是要先解决工人们的工资。」

「嗯,我明白…麻烦你了…」

注:

荷兰东印度公司为建立能与中国、日本贸易的据点,便于1624至1662年间,在南台湾进行了历时38年的殖民统治。其虽仅为地方政权,但影响力遍及整个台湾西部,也是台湾历史上有系统管治的第一个政权,为了开垦土地而急需劳动力,便招引大量汉人移民台湾,台湾经济就在荷汉相互依赖之下快速成长。同时利用与原住民部落订定的麻豆协约,确立荷兰人为领主、原住民为封臣的封建关系,并透过定期召开的地方会议(荷兰语:landdag),将彼此攻伐的原住民部落,统合成互相联盟的联合村(荷兰语:VerenigdeDorpen),置于荷兰主权之下,直至1661年郑芝龙之子郑成功攻台,才正式结束荷兰统治台湾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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