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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枪,一手握刀,光看这架势,还真有那么一点意思。
我将突击步枪背在身后,随即拔出了那把“家传”的短刀。在我拔刀出鞘的一瞬间,杂毛狗突然站住了脚步,它好像是感受到了我手中短刀对它产生了威胁,这只杂毛狗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短刀,竟然还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
在进入鬼塚之前,我想起来一九七几年时,王大个将大宝剑扔出来,宝剑又自己回来的场景。那时,我就已经将王大众给的诡丝悄悄绑在短刀的手柄上,现在趁着杂毛狗的后退一步的机会,我悄悄将诡丝的另一头缠在我的右手中指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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