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主要是达到三个条件的才是算是:一是有经济来往,当然主要是女的给他钱,所以说他是小白脸,至于为什么他能要到钱,这就得佩服他的说谎本事了,反正,女人都愿意把钱给他,更有甚者,找别人借钱,然后再给他用,你说b人是不是很cb呀!二是有同居史,至少在半年以上,按理说有这么女人需要他去管理,去应酬的,他不可能有这么长时间和人家同居,当然这个同居的概念不能用传统的意义去衡量,只能说他和那个女的在固定的住所共同住宿达到半年以上。三是为他打过胎,b人不愧是种马,中奖率很高,据说,光从他那里打掉的双胞胎就有两对,真造孽呀!以上三个指标完全具备的才能称之为她的女朋友,对了,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曾经为他寻死觅活过。除此之外的,符合其中一两条的都不能称之为他的女朋友。至于这个数字,没有做过完全统计,b人做过的不完全统计,大概有三位数。我从哪里得知,当然是从愤慨的袁玲口中得知,为什么说这么多这个b人呢?因为是他促成了我和袁玲的好事,如果没有他的这么风流韵事,可能我和袁玲永远是林华的丈夫和女友的身份。
和b人大吵一场过后,袁玲搬到了我家里来住,那时我和林华租了一套两居室,说是两居室,其实是有三个房间的,两个大房间,一个小房间,大房间平时作为客厅,小房间,林华收拾了一下,作为袁玲的临时住所。
其实这次吵架,就像很多电视剧里演的一样,b人和一个女的被捉奸在床,这种情节电视里多的是,我要是还在这里叙述,好像有点多余了,这里稍微点一点,作为交代。真不知道袁玲是学电视里的人物还是怎么着,哭着找到了林华,哭诉着这个负心人,林华和我都同情的看着袁玲,当然我们俩人此刻的心里活动是不一样的,林华当然是为这个姐妹伤心与愤慨了。我则不然,因为,我看到了衣衫不整的袁玲有些走光了。有人可能说要,你丫太不地道了,人家都这样了,你还有心思看这个,各位别误会,我只是想着别人她走光了,想去给她遮住,但是林华在场,我是实在没有那胆量。之后的夜晚,。好几次林华都问我怎么了?我都说我爱你三个字给敷衍过去,但是每次静静的躺在床上,我都会不住的想起那活色生香的场面,什么时候男女主角才能是我和袁玲。
女人终归是女人,袁玲不可能做得很决绝,b人的一个电话,就让袁玲消失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和林华很疯狂,有所察觉的林华,好几次都拒绝我,被我粗暴的给那个了。我不知道他娘的是什么激发了我的本能,本来我和林华很和谐的,现在好像成了我一个人的游戏,因为我已经开始反常了,袁玲离开了七天,我就折磨林华折磨了七天。是嫉妒让我变得疯狂,我居然开始嫉妒起b人来。
袁玲回来的时候,满脸的伤悲,比上次多了些迷离,多了些幽怨,但是这次却没有哭,她把一切都压在了心底。没有说一句话,就进了房间。我用男人的直觉感到,不,应该是用我嫉妒的激发的潜能,感觉到了,他们已经彻彻底底的分手了,只是我没有感觉到,此刻的袁玲依然心如死灰,当然要发生什么事情,我自然也就不知道了。
进房后一点声响都没有的袁玲,让林华开始不安起来。
“不会有事吧!”林华看着我,女人的直觉永远比男人准,就像我和袁玲后来的事情,也是林华凭着直觉嗅到的。林华后来说,我宁愿当时没有感觉到不安,我救了个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