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二十日就是年关,想要赶上年初的大朝会,现在就得出门远行了。
周叔难得表现出了对少儿远行的不放心,出发前一晚,一再叮嘱项喆长安不比乡野去处,去京后做事要三思而后行,不可大意。对于项喆体内阴差阳错产生的现象,又是一阵地长吁短叹。
“那些所谓的修道之人,自认为是看破尘世的高人,其实说到底不过是些作壁上观的蠢货。修炼的久了,还容易迷失了自我,成了一块无用的顽石,要命些的还可能会变成一把染血的魔刃,总之,尽做些非人而为之的事情。我不让你入道途,便是这个意思,人世间的繁华,人世间的恩爱情仇,那些只知枯燥修炼的蠢蛋们知道些什么。我现在只盼你身体里的那股细流就这么留,丹海也一直这么空,到你白骨都化灰后才发生变故,那便是最好的预想了。”
一席话说得项喆热泪盈眶,师爱父爱,这时候似乎都完全了。
只是一大早的时候,去老家伙屋子里,他还在呼呼大睡是做什么?不应该在长亭外,古道边挥泪送别吗?愤怒地把老家伙摇醒,嘟着嘴要他给个解释。
还好周叔算得上是一个正品文人,从不会有用脚踹人的习惯,要是掀得刺史的被窝,那一定先得护住鼻子。
“竖子无礼!嘟什么嘴,跟个小孩子似的,去了长安,又不是不回来了,快去快回,有什么好吃的糕点都给我带些回来,人老了,就牙口不好,就喜欢吃些松软的东西。”
项喆看着昨晚夜谈留下的满地骨头,心头就满是幽怨,地上有一大半都是这个牙口不好的老头子啃的。
还是做兄弟的靠谱些,赵高卓一大早就进了城,硬把自己进军队分到的那把好刀往项喆怀里塞,嘴里说着还是原来的那把老刀使得习惯,这把新的实在用着不舒服。
习惯?习惯根毛啊!那把破刀子都快卷刃了,但项喆到底还是把怀里的刀给裹紧了些,不然赵大哥又得蹲在墙脚边唉声叹气了。
口口声声要跟自己断交的狗子,在自己义父的花园里挖了坛上了年份的好酒,灌了好大一囊,贼眉鼠眼地从巷子里出来,丢给项喆后,一转身就又跑得没影了。
“赵大哥,你就放宽了心,看狗子多洒脱,你再看看鲍家两兄弟笑得多灿烂,他们就知道我此行没有半点危险。”项喆看着赵高卓眉头紧锁的样子,忙宽慰道。
赵高卓往项喆身后看了鲍家两兄弟一眼,眉头就皱得更紧了,就那两个憨货能知道个屁啊!
舒刺史带着自家夫人一起过来了,至于舒玥?刺史大人能让她出门才是怪事了。就一个晚上啊,这个混蛋小子几乎就把自己女儿身上能占的便宜全给占干净了。如果不是他们两个老的还在里面盯着,这一对孤男寡女非得在婚前做出些伤风败俗的事情来。
一想到死心塌地的女儿自己就来气,自己白养她这么大了,扭着脑袋就去叮嘱自己的长史去,懒得理会那小子。
丈母娘就没那么多成见了,对项喆叮嘱着话,眼里却已经噙着泪水了:“好孩子,做完事情就快些回来,一回来,就该帮你和玥儿张罗婚事了。”
项喆腼腆的笑着。
陈烈那边就没这么欢快了,印着花鸟的上好瓷窑烧出来的花瓶,已经被摔烂了三个,但脑门上的青筋却一点儿也没有隐不下去的样子。宅子已经送出去了,想要收回来,会被长沙城里的士绅们活活用口水淹死。赔了夫人又折兵是什么感觉,大抵就是陈烈现在的感受了。梁德元如今警觉的像只兔子,只要自己一有动作,他就做好了防范。一个被自己圈养了这么久的猪猡,哪里会有这么好的情报网,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投靠到了刺史一方。
那日项喆与梁德元在马肆谈什么,陈烈用脚趾头都能猜到了,还妄想着清理壮大自己的队伍,自己却在不停地往里装白眼狼,项喆到底还是留在了刺史一方,白白徒劳了半个月。
自己终究还是没有那老头子世故深,不过这样也挺好,就算斗不过他,老头子也不敢真的把自己除去了。只要朱三的目光还盯着潭州这块地,自己的地位和安危就不会有危险,仔细想来做一个不能被消灭的政敌真是件幸福的事情,只要自己能防住老刺史死前的最后一击,潭州该是自己的,还不得是自己的吗?年轻就是资本啊,那么大家就熬资历吧。
别人在城里苦熬着时间,项喆一行人却要被时间给赶死。此去长安数千里,要在不到一月的时间里赶到,能把马给跑死。
项喆本想做船从岳州出发,沿着汉江水直达洛阳,检验一下航道,为自己的“厕中对”好好的实地考察一番。但当顺流而东的江水配合着呼啸的西北风再加上紧凑的时间卡在一块的时候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了,只能在马屁股上颠着走了。
车队里倒是有一辆马车,没办法,长史是文官,长途跋涉坐马车就成了他的特权。
唐初时,就算是文官也是能上马提枪的,哪些像现在这副样子,被风刮刮,身子都能抖三抖,君子六艺只学了一半就敢出来装大头,什么个玩意儿。项喆紧了紧自己身上的皮甲,擦了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