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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A计划泡汤?(1 / 2)

众人都惊呆了!

也不知道记者群当中谁破口一句“卧槽!”。

随后叶轩大队长就倒地不醒了……

“叶、叶轩大队长!”

“叶大队长!您没事儿吧!”

一警员组长见状,大吼:“快!快叫救护车!头儿受伤了,请让一让!”

于是在众人的护送下,大队长含恨不甘地被抬上担架,临时救护车“呜呜”声也渐远……

记者再度炸锅啊,不停地拿照相机“咔嚓咔嚓”,一个个也涌向了这个警员组长

警队组长摆手:“大家!大家请安静一下好么!听我说几句!”

“叶轩大队长只不过最近上火了,身体有些不适而已,没有生命安全,所以大家不用太担心!

至于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明日的新闻发布会我们会给大家一个解释!”

说完,就从记者群中退了出来,二三十个“中山路壮士”也被带上警车走了,其中有几个被警务人员称为重犯首脑的秃鹰大叔、伟哥、路人甲等,享受了一次“空中监狱”式的旅游,直升机又“塔塔塔”地上升,消失在天际……

这特么的还真是上了天啊!事实上,叶轩大队长啊,我估计打死您也想不到,这些“重犯首脑”其实都是被小三甩了的无辜市民而已,不是什么黑道人物啊!

令人好奇的事是,你吐血真的是因为上火的缘故么,那就吊炸天啊!不过你可要挺住啊,不然明天会多出几个头条的:

标题是:叶轩大队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大致内容是:昨日中午一点十一分,中山区发生近五年来最大的一次黑道两大势力火拼(小三受害者斗殴),叶轩大队长带领中山区的特警精英(搞基大队),经过生死拼搏平息了战乱。

除了一名买鸡蛋大妈尸首失踪(“碰瓷儿”逃跑)以外,一名警务人员昏厥不醒(“马上疯”抽风严重过度),所幸市民无人员伤亡(其实斗殴者全是市民),不过叶轩大队长在本次行动中不幸因公殉职(上火过度),享年三十七岁。

下面请看人物详细报道:叶轩,性别男,身高一米八,祖籍##,是##市中山区特警大队重要领导人之一,生前参加作战285次,成功捕获犯罪嫌疑人752人,成功抓获国际犯罪集团###黑道团体组织……

下面请看现场报道:

一个记者正采访纷纷来吊唁叶轩大队长一个大妈。

大妈激动地眼泪横飞,抓住话筒痛心疾首道:“呜呜!叶轩大队长,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呢!

呜呜,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你啊!叶轩大队长若不是你扶我过马路,我早就在去年中山区的斑马线上死了,你对我有恩啊!”

另一个五岁小女孩也哭着说话“呜呜~叶轩大叔帮我抄过作业,给我买过‘小霸王’游戏机呢……呜呜,我好想他……”

打住,打住啊!不能再往下想了,众人都要被洗脑了啊!

叶轩大队长明明是气死的还是上火死的我不太清楚,不过我敢肯定,绝对不是与犯罪分子作战身亡的,从头到尾都是队友当炮灰啊。

新闻怎么就抓着买鸡蛋的大妈不放呢,谁说她一定死了,谁说只剩下尸首了,记者你也够了,这根本没证据就别乱BB了啊。

还有那个“马上风”,你该晕倒的时候不晕倒,偏偏结束战斗了你才晕倒,还被傻了吧唧的大个子接吻,气得你叶轩大队长殉职,这个死法还真是死得清新脱俗啊,相信不久你会在警察史上留名的,或者被某个著名导演翻拍成搞笑电影……

叶轩大队长,想不到你还有时间经常扶大妈过马路啊,居然帮小屁孩抄作业,这也就算了!

最重要的是居然还免费给小孩子买“小霸王”!

卧槽,你们还能忍?其他小孩子还能忍?我都不能忍啊,影响超级恶劣啊,我小时候我亲爸爸都没有给我买过,怎么没人送给我?

叶良辰表示严重不服,“小霸王”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奢侈的梦啊!害得我的童年不完整啊!(说实话,真羡慕你们有“小霸王”,以后我也一定要给我儿子买一个,好吧,虽然不知道我以后的仔是男是女……唉~不说了,时间不早了,我爸又叫我回家喂猪了……)

良久…

特警大队撤退,现场留下一两个负责人拉起警戒线,群众方才开始渐渐离去。

晓姬姬这时候居然还没走,仍然在粉店门口瞎折腾,老板气得也快要吐血了。

还真是傻叉啊!画个圈圈诅咒你啊!刚才发生这么大的“案子”你也不过来抢新闻,还在为老板“毒粉事件”这种小新闻折腾,还不如采访一下旁边的黑商老大爷呢,他才是卖假货的,欺诈消费者,毒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啊。

诶?水果店怎么这么早就关门了啊,不对劲啊,是不是卖假货,心虚了早点关门了啊。

小男孩吃冰淇淋,吃着吃着就睡着了,现在正呼呼大睡zZ…

奇葩啊,刚才现场那么混乱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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