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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未倾城(7 / 10)

,正是蛮夷的金铠甲,那蛮夷军队领队定是知道皇帝在他这边,才故意调换了兵力前来对付他们。

“皇上,你从未试过上战场打仗,臣有些担心。”

清歌冷眼看着恭亲王,“恭亲王,今日一战,想必你也需要调理身子,虽说没受什么重伤,但是如果士兵见你带伤上阵,必定会影响到士气,不如,就按皇上所说的做吧。”

清歌的话没什么问题,但是他的语气,就算是个傻子也不难听出敌意,就连纳兰云镜也想不明白,从清歌第一次见到恭亲王开始,就一直对他颇有敌意,也正是因为相信了他的直觉,纳兰云镜才会这么大胆放手一搏。

“既然皇上主意已决,微臣也不能坐视不理。”

最后的结果,由纳兰云镜率兵上阵,而恭亲王在旁协助。

第二天,清歌穿上将军的铠甲,心里五味杂陈,承月看着他,眸子有意无意的看向别处,心里涌起阵阵的心酸,而今天承月也是一身戎装,英俊不凡,清歌没有正面看过他一眼,便随着纳兰云镜走了出去。

上到战场之后,恭亲王突然发现一直跟在纳兰云镜身后的清歌居然不见了踪影,“皇上,诸葛捕快这个时候居然不全力护主,反而不见了踪影,是何道理?”

“哎,他虽然是个得力助手,但毕竟没上过战场,刚才还好好的,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又说肚子痛,不过无所谓,有承月和恭亲王在,朕也没有怕的道理。朕的江山也不是由诸葛捕快一人撑起来的。”纳兰云镜表情淡淡,神色如常,恭亲王便也没再多问,只是心里面的嘲讽更甚。

葛塞骑着马,高高的挥舞着手里的大刀,兴奋的呼喊吆喝着,他喜欢战争,喜欢打仗,随着他大刀每一次的起落,都会有一两个溯朝士兵的头飞落,他的眼睛越来越红,扩张开的鼻孔里,连鼻毛都清晰可见。

突然,一阵强劲的风吹过,他举起刀侧身一挡,马上多了一人,脖子处悬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葛塞不敢回头,身后的人声音有些清冷的说道,“我想跟你谈谈。”

“本将军和敌人之间没什么可以说的。既然现在落在你的手上,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清歌冷冷的弯了弯唇角,手指微一用力,葛塞的脖子上立刻划出一道深深的血痕,清歌左手夺过缰绳,用力一拉,葛塞的坐骑立刻发出一声长嘶,转身向后飞跑,而这时,蛮夷的军队终于发现统帅马背上有个人,而且将统帅挟持走了,如今蛮夷军队失去统帅,却没有一人慌乱,只是很是秩序的撤退离去。

这一仗,算是打了个平手。

清歌拉着葛塞飞身下马,脚尖一用力,马儿吃痛飞快的奔弛而去,葛塞环顾四周看了看,这里是山顶,人烟稀少,转头打量着挟持他的男子,他的相貌十分秀丽,乍看上去仿佛柔软而高雅。他的眉目分明,眼珠子是纯粹的漆黑,黑得好像宇宙尽头无尽的深渊,多看一会儿便有一种快要被吸进去的错觉。他的五官有些妩媚,又有着谪仙一般的清纯,这两种复杂的气质交错,在他的身上居然自然的合二为一,更添俊美绝伦。而他的年纪应该只有十六七岁左右,没想到,他的武功居然已经达到一个让人害怕的地步。

“你就是未倾城?”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葛塞沉声说着,一身将军装的少年头发随着风轻轻的摆动,像地狱里地修罗,身上总是散发出一丝淡淡的杀气,但他又收敛得很好,眼神清明,正冷冷的打量着他。

“我要你退兵,而且保证十年之内,不会来犯。”

听了少年的话,葛塞突然大笑失声,“你以为你抓了我,就可以控制整个蛮夷?”葛塞说完,眼神忽地一凛,握着大刀冲着清歌飞奔而来,葛塞本就是一名武夫,在蛮夷国里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是因为他的领兵之术,而是因为葛塞虽然貌不惊人,却有勇有谋,几位皇子都极力争取他为自己身边的谋士,他却独独选了从来不受待见的未倾城,用他的话来说,未倾城是块待雕琢的上等古玉,一旦露出里面的光泽,就会刺瞎所有人的眼睛。

自此之后,葛塞的名字便与未倾城联系在了一起,他虽是好美色,但与未倾城的合作无间,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也正是这样,未倾城从一个人人厌恶的妖孽,一步步艰难的走到了今时今日的地位。

但是,葛塞从来没有说过,这些,都是他的功劳。

未倾城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许,就连他也不能说完全了解。

清歌看着他的步子,沉稳有力,他的那把大刀,足有百斤重,被他舞得虎虎生风,寒光频闪,清歌轻易的闪身躲开,“蛮夷与溯朝这些年来一直相安无事,此次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渔翁得利的人怎么会无迹可寻?”

“天下间的生存之道向来如此,强者生存,我蛮夷赢了你溯朝,就算再有别的国家来犯,也不会怕的。”

“不是怕与不怕的道理,你们就没替自己的百姓想过么?如今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当真是你们所想看到的结果?”

一阵淡淡的轻风吹过,清歌没有回头也知道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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