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心愿终于得偿,安慕良的心情自然是好到没话说。新婚燕尔,他更是恨不得时时刻刻与心爱的宝贝老婆粘在一起,在家里寸步不离也就算了,出门上班还要拴在裤腰带上,打包带着走。
元宝有时候甚至有种错觉,是不是他们两个性别转换过来了啊!别家的夫妻不都是老婆缠着老公的吗?虽然他时刻陪着她她也开心,可是她也捉急啊!
回乌镇那几天,因为怕自己胡思乱想,所以她就不停地码字码字,码到实在撑不住巴不得立刻趴地上睡着为止。那几天里她留下了不少存稿,可是回了北京以后,她就一直都没有时间写字了,坐吃山空再多的钱财都能败掉啊!更何况,她只是存了一个星期而已,可是从安慕良再次出现在她身边起到现在,她已经有五天没有码字了。
因为他粘人真的不是一般的厉害,只要她离开他的视线超过一刻钟,他肯定就会找过来了。她怕他笑话,都不好意思在他面前提起自己的工作,也不敢让他知道自己的工作,所以就算陪着他去上班,在他办公室里有空闲的时候,她也只是在看小说而没有码字。
存稿在今天已经宣告完毕,再不努力就得断更了。网络写手与读者都知道,这个断更是最要不得的哈!
两年下来,已经习惯了与小说和孤独为伍,生活突然来了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还真是让人有些不习惯。当然,这变化除了让她有点儿不适应,却绝对是让她幸福快乐的变化。可是,再幸福快乐,也不能把事业给丢了啊!写小说,除了是她曾经赖以生存的赚钱养家方式,还因为她自己也喜欢这一份工作,美好的想象世界与人分享的感觉,很好。
这天晚上,是元宝回北京成为正宗安太太的第四天,半夜想着还没有码完的字,总是辗转难眠。终于在大约凌晨两点钟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小心翼翼地拿住横在她腰上的男人的手悄悄往一边移开。
“老婆,干嘛去?”安慕良虽然睡着了,但是她一动他还是立刻就伸手抱紧了她,声音还有些似醒非醒的。元宝在他脸上亲了下,温柔道:“乖啦,我去上厕所。”
“唔……”他迷迷糊糊地摸索过来,找着她的唇啾了一下,才松手放行:“去吧!”
元宝捂着唇无声笑了下,被人需要,被人宝贝的感觉,真好!
怕吵醒了他,她先去了趟洗手间。站在黑琉璃的洗手台前,元宝红着脸看着镜中自己如今的模样。
每天早上,他都会早起亲自给她准备好要穿的衣服鞋袜,甚至是连内衣也都由他来挑,全部成套的。他还帮她修手指甲脚趾甲,弄上那些不花硝但是色泽清爽的胭脂。每天晚上,他还要亲自动手帮她敷她自己从来不碰的面膜,用护发素帮她洗发护发。才几天时间,爱情与昂贵保养品的双重滋润下,她的皮肤变化当真是十分明显。
以前,她从来没觉得自己的皮肤不好,除了因为久不见阳光而苍白了些还有点儿颜色黯淡,还有一对稍显浓重的黑眼圈外,就没其他什么缺点了。毛孔很小,一点儿不匀的颜色也没有,还滑溜溜的摸起来很像石膏粉。
在她接触过的年轻人当中,她很少看到谁的皮肤比她好。就连那个安慕可,额头上都长了不少粉刺,哪怕是化妆得再浓也无法完全盖住。更别说像叶莲娇那样,脸上长着色斑的了。
她以为从前的自己皮肤很不错,可是在被他照顾过几次过后,她才发现,以前她的皮肤与现在比起来,那就算说是糟糠也不为过啊!完全可以想象,照这样发展下去,不用多久她就可以像可儿那样亲身体验什么叫做肌肤赛雪,吹弹可破了。
细肩带的绸缎睡衣,是粉蓝色的莹光面料,衬得肌肤莹白透亮,那上面红红紫紫的痕迹叫元宝脸上的桃色开得更艳。
这个老公什么都好,就是,咳咳……太表里不一,太多变了,她都被他绕得头晕。
有外人在的时候绅士得正如他的本来身份,名门贵公子一样典雅而安静,基本上能用两个字说的话从来不用三个字。基本上不必出声时就绝不出声,需要笑的时候也只是在眼里带点儿笑波。
但是只有他们两个独处的时候,他话就多得不得了,大多时候他都像个孩子一样幼稚缠人,当然这仅限于白天。一到晚上,书生必将撕下伪装的画皮与霸王合体,简直是热情狂猛到让人吃不消。
这几天来,每晚两次早上一次是雷打不动的,有两天晚上还加餐了,而今天才第四晚,你可以想象这加餐频率该有多么的恐怖。每次他一发作起来就不可收拾,幸好她从小身体底子好,若换成一般的弱女子,哪里能参受得起?
而且,他还特别喜欢在她身上到底乱亲,害得她每次开始前都要提前警告他,不准在她脖子和手臂上留下痕迹。
每次他都满口答应,但是真要激动起来的时候,哪里还管答应过她什么。所以她这几天,都不得不一直穿着高领长袖,好在不管是家里车上还是他公司里都有空调,不会难受,只是就被可儿笑惨了。还有他的助理付时,每次那暧昧的眼光,不用多说一个字就能看得她羞的无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