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大大小小像蝌蚪一样布在毛林每一个毛孔处的伤痕之时,杨军还是忍不住叫了声:“天呐!”
从小腿到大腿,但凡有肉的地方,都横着一条条伤疤,错落有致,像是专门用刀子刻上去的。
毛林低头,目光落在腿部的伤疤,得意地一笑,道:“还有呢!”
说着,他有将自己的上衣脱掉,浑身赤裸。
横条伤疤从小腿一直延伸到他的胸部,与他胸部以上那白花花的皮肤很不相称,仿佛下面套上了一件横条丝衣。
“你知道我身上有多少道伤口么?”毛林眼中带着荣耀,好似浑身的伤口是一种值得炫耀的光荣。但当他用那种口气问杨军,他身上有多少道伤的时候,杨军却浑身一动,他的心好似被什么东西抽空了。
毛林身上错落有致的伤,乍一看就好似布在鱼体上的鳞片,无穷无尽,而毛林却自信满满地口气问,有多少道伤?
杨军想不明白这伤是怎么来的,更不知道有多少道?因为,就算派来世界上最精细的专家来研究,怕也得数上半个月,才可以得出个大概数字。
杨军觉得,如果毛林身上的伤是被他的父母虐待得来的,那他还真佩服毛林的父母那精细的手段,因为几乎每一刀,每一处伤疤都那般错落有致,全部是横条状。
“总共有十万六千五百七十三处伤,嘿!这可是我十年的功劳。”毛林眼中带笑,当他提起那个令人咂舌的数字之时,他脸上弥漫着自豪,可不像是受人凌辱的,他的确在向杨军宣布一件值得炫耀的荣耀。
“十年的功劳?”杨军重复了一遍,道:“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在美国加州监狱的十年里,他们对你百般虐待么?不过也真佩服那些警察,折磨人居然也这么有耐心,瞧你身上的伤口多么具有西方美感呀。”
“才不是呢!这些伤口都是我一刀一刀刻上去的。最开始的时候刻一刀,然后是两刀,最后是三刀,是四刀,你不知道,那种感觉是多么的愉快!”毛林露出牙齿,笑得略带寒意,而眼中却泪光闪烁,但这绝对不是在回忆一件痛苦之事,仿佛是在感受一件光荣而伟大的壮举,在这种强大的意志之下,感动而落泪。
杨军看着毛林那变态的眼神,心中一寒,暗道:“难道毛林是自虐狂?竟然变态到这种程度?他没事干了?用刀子在自己身上画图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杨军一直认为,每一个不可思议之事背后一定有一个可思议的理由,但当他看到从小脚蔓延到毛林胸口处的横条伤疤,他实在是找不到理由来解释毛林为什么要自残自身,并且还自残得那么有艺术水准。
“我想你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大变态吧?”毛林注视着杨军,现在的他浑身赤裸,把身体上最不堪入目的都呈现在杨军面前,可谓是最开诚布公了。
“是的,你的确是个超级无敌大变态!竟然……竟然平白无故给自己增添那么多伤……”
还未等杨军说完,毛林就迫不及待地打断道:“平白无故?可真会说笑,没有这十万多道伤口,你认为我会站在你面前么?你认为我会从那个会让人丧失掉自我意志的地方逃出来么?你认为我会花十年的时间用一把剪刀挖空五百多米的通道么?真可笑,如果没有这些伤口,我想我现在还在那个监狱里,习以为常地晒晒太阳,被监管责骂,被他们戏耍,见不到女人,成为奴隶!”
杨军微愣了下,他实在找不到一根线来贯通这两件事情。为什么毛林要说,他能够越狱而出,是因为身上那些伤……
忽然,不知怎地,杨军的脑袋中跃出一个想法,他身体不由一震,浑身毛骨悚然,两眼放光,他明白了。
毛林看着杨军的眼睛,嘴角弯出一抹笑意,道:“我天才吧?”
杨军默不作声,看着毛林无所谓地穿好衣服。
当衣服罩住他身体上那残忍的伤疤之后,杨军才从噩梦般沼泽中脱离出来。
待毛林走后,杨军却依旧久久不能平复心情。
他的脑海里仿佛闪过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他看到一个男人坐在监狱的床上,每逢深夜,当困意来到之时,他就会亮出一把剪刀,在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豁开一道口子,让鲜血溢出来,让疼痛唤醒自己。
“是这样,是依靠这样,让他不被存活在他身边的‘奴隶’同化,当他生出一丝一毫习惯监狱的生活,而不思逃出去的时候,他就会亮出刀子,豁开一道口子,依靠痛楚来告诉自己,不能被同化,不能被制度化,要出去!”杨军低声自语道。
…………
人总是要学会习惯周围的一切,即便是暗无天日的地狱,总有一天也会习以为常。并且早已不在有最初的那份抵触。
在美国监狱里,那些囚禁了二十多年的囚徒,他们对外面的生活并不是如何地向往,畏惧多余向往。他们习惯沦为奴隶,被人管制着,一旦出了那个地方,变成自由人,他们就会觉得遭受灭顶之灾一样无所适从。
他们会觉得,监狱才是一个温馨而自在的家,而生活在城市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