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奖则是只能由获得过该奖项以及皇室推荐、天枢院圈定、咨议院认可的人来做候选人。
一旦当选为执行理事,必须自动放弃再为四大奖项未来的候选人资格。
常任理事会中,除十五位常任理事外,还会有皇家指定的一名副理事长、天枢院指定的一名副理事长和理事长。但这三人若并非常任理事,只有资金管勾、监督使用权利,没有决定获奖人资格权利。
但若发现常任理事有舞弊嫌疑,常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有权在公布奖项前将天枢院直呈劾表、暂停评奖,由都察院、天策卫、刑部、吏部和户部联合去甄别被质疑的候选人全部情况。待明确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将奖项颁给该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