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莫小桐柔柔地笑:“刚才你就不说,现在总该说了吧,去哪儿?”
“榴庄。”
突然听到这熟悉的两个字,莫小桐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许久方才兴奋地叫了出来:“耶!早就想去了。”
榴庄,那是个留下她太多美好回忆的地方。从小到大,她是莫父手心心里的公主,要什么有什么,可唯一缺少的就是亲情。富豪之家,父亲忙于工作,母亲忙于交际,她除了自己玩乐以外,根本就没有陪她。
榴庄,是她在16岁以前,每一年暑假都会去的地方,那里填满了她所有童年的空白,也是她外婆的家乡。
“谢谢你,千帆哥。”
“呵呵!”
但笑不语,于千帆只是熟练地发动起了车子,当车子驶离小区,原本安静的车内,已回荡起了王菲那空灵飘逸的天籁之声。
“千帆哥,你改听流行歌曲了?”
“嗯?”
“平时,你平时不是都听广播的吗?什么路况直播啊,心情故事类的。你还说听路况不堵车,听心情故事可以助你分析案情什么的,怎么?改性了?”
做为律师,于千帆无疑是认真而谨慎的,无论在何时何地,做任何事,他都会有自己的目的。一如今日,他其实早已下意识地打开了广播,不过马上便又直接关闭,害怕会听到不该让她听到的东西,所以,他才会改放了碟片。
只不想,这么小小一个改变,还是引起了她的注意。
“天天听也会烦的嘛!稍做点改变不好吗?”
“没什么不好的,我支持你。”
浅浅一笑,于千帆不再说话,只是目不斜视,望向前方。外界发生了那样的大事,她却犹自不知。不能安慰,不能劝服,他只想快快带她离开这是是非非,哪怕,只能躲上一天半天的时间。
榴庄,秋日清爽,万里无云!
侧坐于于千帆的脚踏车后,莫小桐觉得自己的心情,似乎也豁然开朗。太怀念这个地方,突然来了,又猛觉得一阵陌生,幸好有他陪着自己,要不然,或者自己再也不会想念这个地方。
掬着一把野花在手,莫小桐轻嗅着花香,微笑地问他:“千帆哥,外婆不在了以后,我一直求你带我过来,为什么你一直不答应?”
“这个理由需要问吗?”
淡淡一笑,他似笑非答,莫小桐也并不在意,只调皮一笑,反问道:“怕我哭鼻子?”
“你最喜欢的外婆不在了,这里,再也没有你值得思念的人,就算来了,也不会像以前那般美好,不如将美好都留在你心里,那么难能可贵的东西,一旦破坏了,多可惜?”他总是那般淡然,说什么事情,都像是在讲道理,但他讲出来的话,却又让人感觉真的是那么个道理。
在都市里活久了,人都会变得数据化。出来走一走,其实比什么都能开解郁气,只是,若是一个人,再好的地方,也会变得没什么感觉,一如现在。恬静在笑着,莫小桐感慨道:“是啊,你说的很对,现在要不是你陪着我,这里,我可能真的会感觉不怎么地。”
“呵呵!”
总是很容易满足,只听她这么一说,就觉得自己的付出很值得,至少,她笑了,至少,她还需要他。
将野花又掬在鼻头,深深一嗅,莫小桐漫不经心在问道:“千帆哥,你为什么现在又想带我来了?”
“散散心,踏踏青。”
瞅一眼一地的枯草,佟佳摇头不止:“都深秋了,都是一地的枯草,还踏什么青?”
“踏秋不行么?”
“行,你喜欢就行,咯咯咯!”
她笑得开心,他骑得卖劲,二人笑闹之余,甚至没有发现前方拐角处开来的一辆拖拉机。骑得太快,已然煞不住脚踏车的轮子,人扬马翻之余,莫小桐禁不住掩面尖叫:“啊!”
他虽尽力护她周全,但双双倒地的同时,莫小桐的右肘处,还是连衣服都蹭破了一个洞。
血,顿时而出,瞬间染红了她浅粉色的衣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