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云雾缥缈;绵绵山峦,时隐时现。
昨晚,在树林里下了个套,一大早就轻易捕捉到一只野山羊的司马笑笑,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搭了个藤床,悠哉悠哉摇着晃着,在那云雾缥缈间,等待着朝阳升起。
那条将枫林坳和山外世界连接起来的羊肠小道,就在大树下方不远的草坪边上。
眼前茫茫群山,因羊肠小道的出现而不再荒蛮。
在朝阳升起之前,晨雾飘散之际,最兴奋的是林中鸟雀了,叽叽喳喳的啼鸣着山的寂寞;就连那清亮溪水,在不舍昼夜的奔流中,似乎也静了下来。
自从花春意从司马笑笑房间里出来,赌气进了于小点的屋,于小点就把司马笑笑当成了大恩人。
有事没事,便跟着司马笑笑,就是司马笑笑故意打他,骂他,也不肯离开。
尽管那夜进了他屋的花春意,第二天一大早就踉踉跄跄的出了他的门。
之后,半月也没出露面,半年也没和其他男子幽会。
至于于小点那里,就是受天大的气,花春意也不敢再去找那罪受了。
被于小点纠缠得无法的司马笑笑,就要他帮自己干活,不管是下地耕种,还是在家洗衣裳;不高兴时,连饭都没给吃。
没想到,这家伙跟得更勤了,差一点就寸步不离了,总以为跟着他就会带来好运。
其实,在这之前,于小点便喜欢跟着司马笑笑,就像一跟班的。
俩小子,一聪敏,一愚笨,寨中人见了不由心中一乐,在感慨造物之神奇。
他们长大成人之后,还将他们的新屋建在了一起,好有个照应。
不过,那喜欢,不是这喜欢。
那喜欢,让司马笑笑觉得老是被人欺负嘲笑的于小点善良忠厚,值得同情,还产生的难得的,手足般的情谊。
这喜欢,便让司马笑笑觉得,木讷迟钝的于小点,还脑子一根筋,不胜其烦了。
烦了便骂他:
“马!马!于小马!”
于小点偏偏一声不吭的任他骂。
看着他那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混蛋模样,感觉到像是骂了自己的司马笑笑,便伸手打他。
不料,这长着一个马货的浑人,身子结实得不得了,禁得起打。
这不,司马笑笑躺在藤床上,望着悠悠青天、缥缈白云,悠哉悠哉的晃着荡着,于小点就在树下守着那只被绑结实了的,吐着白沫的野山羊,生怕跑了。
如果说狩猎、耕种经验的丰富,在枫林坳,非司马笑笑的父亲司马白云莫属了,但司马白云是异乡客。
他到这里来,说得好听是因为爱情,说不好听是色迷心窍,被骗到这里来配种的。
司马笑笑的母亲花牵梦,那是天生丽质,自打寨头发觉她容貌出众之后,就把她当祖宗供养起来,不仅不让干农活,——借以轻盈优雅其体态;还让她饱读诗书,——借以玲珑秀美其内心;寨里任何男人,都是不得染指的。
除此之外,还让山寨里媚功了得的女子,专门教导她如何魅惑男人。
烟视媚行,顾盼生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在她十六七岁时,已经不足以形容她容颜举止。
寨头要这么做,全是为了寨子的生存。
枫林坳长久孤立于大山之中,这里的男人,想到外面娶一女子进山,比登天还难。
由于近亲繁衍,后代体质渐弱;每逢病魔来袭,山寨便有消亡的危险。
无奈之下,打算招婿进山。
山外优秀男子,又无娶妻困难,哪肯进到深山老林里来做上门女婿?
招来劣男,还不如不招,最终只好出此下策,以美色诱之。
枫林坳虽处深山,山寨人口最多时也没超过一千,但佳丽频出,不乏闭月羞花之绝色美女。
司马白云,原本一文雅游侠,当时正从北方翻越中央山脉前往南方游历。
在途径枫林坳最近山路时,无意间,遇见正佯装在路边歇脚的花牵梦。
在花牵梦眉目传情的魅惑之下,司马白云一见钟情;鬼使神差般跟着花牵梦到了枫林坳,并深陷情网,无法自拔。
一开始,为色所迷,为情所惑的司马白云,还没发觉夜里合欢的女子,并不全是花牵梦,因为每次他和别的女子交合,花牵梦都在大床一侧静静的伺候着。
没过多久,当他最终发觉真相,不仅没有离开这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山寨,反而更加痴迷起了花牵梦。
花牵梦也不仗着自己的美色,像寨中其他女子一样四处寻欢,就是有受孕期女子前来与司马白云交合,仍在床上伺候。
久而久之,司马白云也耐不住尝鲜猎奇,经常与寨子里的年轻女子****;不过,对花牵梦仍浓情蜜意,不输从前。
在山寨里生活日久,司马白云渐觉这里的人渔猎耕种技术落后。
过去,他是游侠,不事渔猎耕种,但在东西南北各种文明中耳濡目染,也略知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