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要死要活的年纪,即便不舍,也知道收起来用时间去慢慢埋葬。
林探花抬头深深吸了一口干涩的空气,叹道:“这就要走了?”
“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十三从口袋里掏出廉价到极致的烟,想点上的时候才发现火柴用光了,只得苦笑着摇摇头,缓缓说道:“这十年我走遍了二十多个省份,在一个地方停留最多不超过半年。其实我害怕流浪的感觉,因为害怕有归宿。那意味着失去自由,这太可怕。这么多年来,真正算得上我沈笑生朋友的人不多,只有两个。捣鼓走私车的那大胡子算半个,还有半个是一个拿空酒瓶打上河水埋起来一段时间再挖出来当酒喝的流浪汉,我和他在桥洞底下一连喝了三天,剩下的完整一个是你。”
“你比我好点,你有两个,而我只有你一个朋友。”
“哈哈!”十三将杜卡迪1198S的车钥匙抛给林探花,“这辆车是我唯一的积蓄,送给你了,就当是那三十万的利息。当然,本金也在里边。”
“走了,有缘再见。如果有人找我,你就说我想回去的时候自然会回去。”
十三依旧是坦荡如济公,步伐有种不受羁绊的洒脱,身影被路灯拉得狭长,孑然一身,笑遍众生。
林探花忽然冒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人生是用来耻笑的。
十三并不帅,相反甚至有些丑,皮肤黝黑身材瘦小,唯一算有过人之处的外貌是眼睛还算明亮,具有浓郁的大海气息。但他身上总会有种超脱喧嚣俗世的独特魅力,吸引着周围的人,林探花如此,夏晴如此,他众多的床友也是如此。
收拾心情,林探花颤动着双手启动了这台他刚查阅资料得知最低报价为四十五万美元的摩托车。
和原车不一样的是,这台1198S的仪表盘不是液晶数字显示,而是经典的圆表显示,后视镜改成了更为小巧的椭圆形镜片,油箱加高了十公分,车轮、排气管也有更换的痕迹,几乎改动了除品牌logo之外的所有地方。
林探花不是十三,对于这种操控的复杂程度丝毫不逊色于专业赛车的车型,他只能保证自己在一百五的时速下无性命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