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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藏教(6 / 11)

学理论知识极为广泛深入,而且还要经常进行在野外采药等实践,故其研习时间相对较长。另外,藏传佛教寺院中还有"噶然巴"、"然绛巴"等级别较低的宗教学衔,在此不一一赘述。

(三)戒律性称谓

戒律性称谓,藏传佛教同其它佛教流派基本相一致。比如,藏传佛教中的戒律性称谓,大体上可分为七类:即格聂、格聂玛、格策、格策玛、格隆、格隆玛和格罗玛。

格聂,即居士,又名"近事男",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男性,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其梵文音译为优婆塞或邬婆索迦。居士中又可分为六种:即归依居士、一戒居士、数戒居士、多戒居士、圆戒居士和梵行居士。

格聂玛,即女居士,又名"近事女",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其梵文音译为优婆夷或邬婆斯迦。

格策,即沙弥,又名"勤策男"、"劳策"、"求寂"等,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又说为三十六戒)的僧侣。其梵文音译为室罗摩尼罗。

格策玛,即沙弥尼,又名"勤策女"、"求寂女",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即比丘,又名"净乞食"、"乞士",是受持《毗奈耶经》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条戒律的僧侣。其梵文音译为比丘或苾刍。比丘僧在广大藏传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玛,即比丘尼,又名"女乞善"、"乞净食女",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条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她们在藏传佛教界也具有较高的威信。

格罗玛,即正学女或正学尼僧,是专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于沙弥尼戒与比丘尼戒之间的一种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后就有资格受持比丘尼戒。其梵文音译为"式叉摩那"。

(四)寺院中的僧职称谓

寺院中的僧职称谓,也就是在藏传佛教寺院组织机构中任职的各类僧官的称谓。由于藏传佛教拥有众多不同的宗派支系,各个派别都有自己的一整套僧职体制,而且各派内部又有细微差别,限于篇幅,在此就不详述了。但值得说明的是,格鲁派作为藏传佛教中势力最大、影响面最广的宗派,它在寺院中建立起来的健全而完善的机构体制和僧职制度,对其它宗派产生了巨大影响,且各个宗派纷纷参照推行格鲁派的寺院制度,从而使藏传佛教寺院中的僧职设置在大体上趋于一致。为此,在这里主要以格鲁派为例介绍藏传佛教寺院中的僧职称谓。

格鲁派大型寺院中的僧职主要有"赤巴"、"措钦夏奥"、"措钦翁则"、"措钦吉瓦"、"堪布"、"格贵"、"翁则"、"郭聂"等。

赤巴,即"法台"或"总法台",其宝座设在各大寺院的大经堂内。大经堂是藏传佛教寺院中的最高权力机构,重大宗教活动就在大经堂举行。"赤巴",就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动或事务的负责人,在全寺主要札仓(学院)堪布中推荐具有渊博佛学知识、德高望重的高僧来担任。如著名的"甘丹赤巴"就是继席格鲁派祖寺甘丹寺宗喀巴大师法统宝座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僧职称谓,它是藏传佛教第一赤巴。"赤巴"这一职位的任期依各个寺院的情况而各异。值得提出的是,在历史上不少寺院的赤巴由寺主活佛来兼任。比如,第一世至第五世达赖喇嘛曾任哲蚌寺赤巴;历代拉卜楞寺寺主嘉木样活佛常任该寺赤巴,如此等等。

措钦夏奥,这一僧职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负责全寺僧纪纠察工作,也就是执行寺院里规定的各项清规戒律的高级僧官。

措钦翁则,这一僧职可以说是寺院里的教务长,主要负责管理各大寺院大经堂内举行的各类宗教活动。比如,从经常性的诵经等宗教活动到举办大型宗教仪轨,均由"措钦翁则&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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