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是在为我们自己而做事,不管有多少情绪,大家都好好的克制着。”李辰加重语气提醒着同事们。
各自都着手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李辰和小宦两人来到里面办公室商量着这份收购意向书该怎么写。
由并购方向被并购方发出意向并购书是一个有用但不是法律要求的必须的步骤。
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首先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一般公司并购的完成都是善意并购,也就是经过谈判、磋商、并购双方都同意后才会有并购发生。
如果被并购方不同意并购或坚决抵抗,即出现敌意收购时,并购不会发生。先发出并购意向书,投石问路,若被并购方同意并能够,就会继续向下发展,若被并购方不同意并购,就需做工作或就此止步,停止并购。
经由意向书的形式,一开始就明确下来,免走弯路,浪费金钱与时间。其次的意义在于意向书中将并购的主要条件已做出说明,使对方一目了然,知道该接受还是不该接受,不接受之处该如何修改,为了下一步的进展做出正式铺垫。
有了意向书,被并购方可以直接将其提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做出决议。
还有一点意义则在于被并购方能够使他正确透露给并购方的机密不至将来被外人所知,因为意向书都含有保密条款,要求无论并购成功与否,并购双方都不能将其所知的有关情况透露或公布出去。
有这些约束和意义,并购方一般都愿意在并购之初,先发出意向书,从而形成一种惯例。
范能提醒李辰他们意向书的内容要简明扼要,可以比备忘录长,也可以内容广泛。意向书一般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其中涉及保密或禁止寻求与第三方再进行并购交易(排他**易)方面的规定,有时被写明具有法律效力。
实践中也有很多企业在进行并购时,不发出并购意向书,而只是与目标公司直接接触,口头商谈,诚可谓删繁就简,一步到位。李辰坚持要写这份收购意向书就是由于口说无凭,现在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尽量要受到法律保障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