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兵役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新兵质量。
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为征兵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扬人民军和东北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保卫中华民族利益中的英雄业绩,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青年参军报国的热情,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社会风尚,营造关心、支持人民军建设和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军队医疗卫生部门要挑选业务熟、技术精的医护人员组成征兵体检队伍,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严密组织征兵体检,确保新兵身体合格;
公安部门要坚决执行有关规定,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要求,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确保新兵政治合格,防止汉奸,特务混进人民军内部;
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做好拥军拥属和对烈属义优抚和安置工作,促进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中国人民党中央副主席江海涛,做了关于镇压汉奸卖国贼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他说,“在辽宁地区成建制的日军虽然被消灭了,但还留下一些小股残余的日军和帝国在乡军人会的成员,他们一些人躲藏在亲日派和汉奸的家里或他们所提供的一些场所里,经常伙同汉奸进行种种破坏活动,进行反动宣传,恐吓接近人民政府和人民军的群众,破坏工矿企业的一些关键设备、烧毁仓库,抢劫物资,袭击人民军的岗哨,暗杀干部,妄图颠覆新生的东北人民政权。反动气焰甚为嚣张。
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稳定社会生活秩序。对于这伙汉奸卖国贼的反革命活动必须予以坚决的镇压。对这些汉奸卖国贼不杀一批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一批不足以体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
中国人民党中央常常务委员会第2次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镇压汉奸卖国贼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指示》指出:“必须镇压一切汉奸卖国贼的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中华民族解放事业的汉奸反革命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亲日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必须对于一切继续进行汉奸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予以最为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