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主义对中国主权,领土完整进行了肆无忌惮的侵犯,这是日本帝国主义豺狼本性的又一次大暴露。他们欺人太甚!我们忍无可忍!
中国有句古话:“宁失千军,不失寸土”。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丧失了领土也就失去了生存空间,也就丧失了一切。中国的领土主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中国人民受人欺侮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中国人民军是在中国人民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的子弟兵,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于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行为,中国人民军必须给予坚决的反击,必须给予日本侵略者以应有的惩罚。
我们已经逮捕了以日本关东军司令本庄繁中将为首的发动这场罪恶战争的数十名战争罪犯,我们将在适当的时间,把他们交给东北人民,对他们所犯下的战争罪行进行公审。
但这并不意为着这场中日战争的结束,日本帝国主义可以发动中日之间这场战争,但采用什么战争形式,这场战争进行多长时间,在什么地方进行这场战争,这场战争如何结束,就不是由他们来决定了。
我们中国人民军将在一切可能条件下,在任何时间里,采用任何形式,使用任何手段向日本帝国主义发动进攻,直到把他们彻底消灭为止。
中国人民军呼吁,中国各政治团体,各种武装势力,在大敌当前的情况下,抛开一党之利,一己之利。以抗日大局为重,停止内战,建立由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人民参加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放手发动群众,共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武装侵略,夺取抗日战争最后的胜利!
目前中国人民军正在对全东北地区日本侵略军的残余势力和汉奸组织进行围剿;努力恢复东北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我人民军所到之处,希望各界人民予以协助。兹特宣布约法六章,愿与全体东北人民共同遵守之。
一,保护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东北各界人民,不分阶级,信仰和职业,均望保持秩序采取和人民军合作的态度。如有日军散兵游勇和汉奸。特务或其他破坏分子,乘机捣乱、抢劫或破坏,将严惩不贷。
二,保护中华民族工、商、农、牧业。凡属中国人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农场等,一律保护,不受侵犯。希望各业界员工照常生产,各行商店照常营业。
三,没收日本关东军以及日本政府和日本资本在东北三省的第一、第二产业的全部资本。凡属日本人所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邮政,电报,电话,自来水和农场等,均由东北人民政府接管。其中,日本第三产业的私人资本,经调查属实者,当承认其所有权。
所有在日资企业中供职的人员,在人民政府尚未接管以前,均须照旧供职,并负责保护资财、机器、图表、账册、档案等,等候清点和接管。要防止日本人破坏,销毁、转移。保护有功者奖,怠工破坏者罚。凡愿继续服务者,在人民政府接管后,准予量才录用,不使流离失所。
四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凡在这些机关供职的人员,均望照常供职,学校照常开课人民军一律予以保护,不受侵犯。
五,对于参加各种汉奸组织的成员要在11月25日前,到本地公安局派出所以及东北人民武装警察所设机构投案自首。东北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检举、揭发,那些尚不前去投案自首的汉奸,日本特务。尤其是那些罪大恶极伙同日本人杀人、放火,或和给东北人民造成重大损害的汉奸伙首恶分子。
六,为确保在东北依法入境的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希望在东北各地的外国侨民各安生业,保持秩序。一切外国桥民,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军军事管制委员会颁布的法令,不得进行间谍活动,不得匿藏武器,不得有反对中国民族独立事业和人民解放事业的行为,不得包庇窝藏日本战争罪犯及其汉奸。
否则,当受中国人民军和东北人民政府的法律制裁。
中国人民军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许妄取民间一针一线。希望东北全体人民,一律安居乐业,切勿轻信谣言,自相惊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