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激烈的战斗过后,这个陌生的女人,终于被我征服了,她的整个身体,像是一根被醋泡过的黄瓜条般,软绵绵地躺在了床上,在她臀部位置,还能看到,白色的床单上,有着一大片湿润之地。
我轻轻拨弄了一下额头上油腻的长发,然后到浴室里洗了个澡,将白色浴巾围系在腰上,我来到了房间的窗前。
将碎花窗帘拉开,我将玻璃窗推了开来,从远处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一听到那些乱七八糟的响声,我就知道一定是这个酒店周围,又有哪个老人光荣地挂了。
这个城市办白事还沿袭了传统的丧葬礼仪,总是敲锣打鼓好几天,才肯安宁,而且每天要热闹到晚上十一点多。
这些年,在这种丧葬仪式上,多了一些花样,习惯请一些乐队或者演艺人员,前来助阵,仿佛是要大告天下:我家里死人了,大家快过来欣赏吧!
“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从丧礼地方,传来了一个男人粗犷的嗓音。
听到那个男人唱这首歌,我嘴角上扬了一定的幅度,心里在嘲笑着这种荒唐的存在,不知道这个时候,躺在棺材里的死人,是怎么想的。
“还活五百年,活你妹!”我心里暗骂了一下那个唱歌的男人,也同样鄙夷了一下这种将流行元素加入丧葬仪式上来的可笑方式。
窗外的风,毫无征兆地吹进了房间,也吹乱了我的发,这是典型的夜之春风。
春风越过大片的花园,带来了一些清香,钻进了我的鼻孔,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有种想扛枪再来一次的冲动,但是我忍住了,因为明天公司里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我记得那年我和沈梦佳在这个房间里,也是在这个窗前,她用她柔若无骨的手指,轻轻地摩挲着窗子的不锈钢边缘,像是在触摸我的皮肤般用心细腻。
我从后面走到她的身后,温柔地将双手环抱在她的腰际,她的腰很细,我依然记得那时的感觉,而且异常清晰,就像几千年刻在龟壳板上的甲骨文一样。
我嗅着她头发的清香,就像我现在嗅着窗外的花香一般,引导我进入了一个美好的世界,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我至今能够回忆那种清香,虽然和现在房间里弥漫的相同,但是没有这么浓郁。
那时她问我:“吴辽,你会爱我一辈子吗?”
对了,忘了介绍,我的名字叫吴辽,我自己对这个名字嗤之以鼻,我曾经无数次骂过我家里的那位老爷子,老爷子指的就是我的父亲,不知道他脑子里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给我取了一个这么无聊的名字,朋友们都喜欢调侃我这无聊的名字。
我环抱着她腰际的双手,紧了紧,然后看向遥远的天际,用唇拨弄开遮住她耳际的秀发,在耳垂上深深地吻了一下,斩钉截铁地说道:“如果有一天,太平洋里的水干了,我可能不会爱你了;如果有一天,喜马拉雅山变成了我们家乡的那个小土丘,那我可能不会爱你了!”
我这句话轻轻地钻入了她的耳朵里,软绵绵的,我从侧面看到她那美丽睫毛下的大眼睛,眨动了一下,然后嘴角泛起了一阵浅如波纹的微笑,她将手放在我的手上:“你就说爱我到海枯石烂不就可以了吗?”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人忍着疼痛,在这个房间里又做了两次,虽然疼痛,但是感觉确实比飘在云端而不恐高,还要美好。
介平市的夜,伴着那个死人葬礼上的流行音乐,像是疲惫的远行者般,终于累了,彻底安静了下来,我将窗帘拉开了一道并不宽的缝隙,任由窗外的清风,吹袭进来。
我回到床上,在这个陌生女人的身边躺了下来,然后伸手握住了她饱满的胸部,嗅着她的发香,趁着她睡去,再一次侵入了她的身体。
在黑暗中,我把身下的女人,想象成了沈梦佳,疯狂地撞击着她,直到整个身体瘫软了下来。
让我惊奇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她竟然没有被我弄醒,像是死人一样,躺在我的怀里,直到第二天早晨。
介平市属于亚热带地区,气候宜人,在环境好的地段,总是能在早晨听到窗外传来鸟鸣声。
在一阵啁啾如织的鸟鸣声中,我极不情愿地睁开了自己的双眼,在我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的时候,我便能够判断出,那些扰我清梦chun梦的鸟儿是麻雀。
我对麻雀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我的印象中,我第一种认识的鸟类,便是麻雀,我老家的麻雀很多,我家老爷子也是一个捉雀好手,总是在餐桌上,能添一道美味酥脆的麻雀肉。
我老家的人,总是把男人的下面也比喻为麻雀,我不知道这种比喻是从何而来。
睁开眼睛后,我感觉自己的精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有些疲乏的感觉,尤其是下面,虽然已经消退萎缩了,但是依然酸酸的。
我身体朝右挪动了一下,却发现身边的陌生女人,满脸微笑地看着我,她没有将薄毯盖在自己的上半身,只是盖住了腰部以下的位置。
她那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凌乱地披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