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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化险为夷(1 / 6)

次日,聂煜晨提出想要出去走走,赵之云答应了她。

“煜晨,如果再沿这个方向走下去,就会进入胡人乌桕王统治的腹地,虽然他们已经吃了败仗,附近并无大队兵马,可难保不会碰见残兵。”赵之云提醒道。

聂煜晨回道:“我知道,胡人逐水草而居,而云雾山麓是胡人水草最为丰美的地方,胡人的军队虽然败走,可那些在这里放牧的牧人却肯定舍不得离去,就是碰不到残兵,也很有可能遇上牧人。”

虽然胡人大军吃了败仗,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却要继续,牛羊依旧奔跑在蓝天下,集市也依旧热闹着。汉人、胡人和塞北各国的人会聚在此,也依旧为生计而奔波。

一个胡人盲者,坐在街角,拉着马头琴唱歌,歌声苍凉悲郁,围听的众人有面露凄伤的,也有听完微微带笑的,还有的轻叹一声,给盲者面前扔下一两枚钱就匆匆离去。

赵之云丢了块银子,出手豪阔,引得众人都看向他们,聂煜晨忙拉着他离去,他低声问:“那个人在唱什么?”

聂煜晨瞟了他一眼,“在唱你。”

他笑道:“唱我?你以为我听不懂胡人话?”

聂煜晨合着曲子,低声翻唱:“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亡我云雾山,使我六畜不蕃息。”曲词简单,却情从心发,聂煜晨心下有感,也不禁带了哀伤。

渐渐走远,盲者的歌声渐渐消失,一旁的酒铺中却有人一面饮酒,一面低低哼着盲者的曲子。

聂煜晨道:“对打仗这种东西本来就不太高兴得起来,我不反对杀戮,该杀的人绝不会手软,可一场战争中的杀戮仍旧让我害怕。”

赵之云松了口气,“那就好,我刚才听到你的歌声,还有些担心你。”

他们进了一家汉人开的店铺,小二笑问:“要酒吗?”

赵之云向小二摆了下手,“就上些吃的吧。”

一个已经有几分醉意的胡人男子趴在案上,断断续续地哼唱:“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亡我云雾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唱到悲伤处,语声哽咽,泪水混着酒水落在桌上。

赵之云轻叹口气,“怎么走到哪里都听到这首歌?”

聂煜晨故扮惊讶的表情,低声取笑:“呀!比那些文人的笔墨文章更生动,不知道这首歌能否流传千年。千年后的人一听到此歌,就应该能遥想到晨国皇上的风采,肯定让人无限神往,不知是何等的英姿呢!”说着向他眨眨眼睛。

赵之云嘴角带了抹笑,凑到聂煜晨耳旁,“只要你神往就行。”

聂煜晨取笑未成,反被取笑。被他口鼻间的气息一抚,耳朵火辣辣地烫着,忙借着低头吃菜,避开了他。

一旁桌上的人耳朵倒是好,听到聂煜晨说晨国皇上,笑向聂煜晨点点头,和同案而坐的人一碰酒杯,笑着说:“今年真是我们汉人大长威风的一年,秋天里,晨国皇上一万人就夺了胡人的焉支山,接着又大败胡人几万人大军,夺了云雾山。”

与他对饮的人瞅了眼趴在案上的胡人,讥笑道:“小时候跟着父亲来这边做生意,这帮蛮人时常趾高气扬,讥讽我们汉人怯懦,要么靠着给他们进献公主苟安,要么就守着城池,不敢和他们在马背上真打,现在不知道谁不敢和谁打了。”

没想到桌上趴着的胡人汉子长得虽然粗豪,却听得懂汉语,闻言撑着桌子站起,指着说话的两人,用胡人话怒叫道:“是汉子的,不要光说不练,我们这就到外面比试一场,你们赢了,我把脑袋割给你,让你带回去炫耀。”

胡人的这番话,虽只说自己输了如何,但胡人轻生死、重豪勇,这样的话出口,对方也肯定不会示弱,其实已经立下了生死相搏的誓言。那两人看着昂然立于他们面前的大汉,都有犹豫之色,头先向聂煜晨点头而笑的人忽一咬牙,站起道:“比就比。”

聂煜晨正看得津津有味,赵之云忽地握住聂煜晨的手,目光看着窗外。聂煜晨怔了一瞬,立即搁下筷子,戴好面纱。

醉酒的胡人四处打量一圈,走出店门,拦住一行穿着胡人服装,恰好经过店门的人,“草原上的兄弟,我叫黑石,要和两个出言侮辱我们胡人的人比斗,汉人都狡猾不守信用,你们可愿给做个见证?”

经过之人,竟是胡人一个部落的王者——柯户谐,正因为赵之云认得这人,才叫聂煜晨戴上面纱。

他还未开口,他身侧的女子目达朵冷哼一声,“当然可以,一定要割了他们的脑袋。”

消息不胫而走,街上的胡人越聚越多,一旁桌子上的两人都露了惧色,求助地看向店老板。老板摇摇头,低叹道:“我们虽打了一个胜仗,可这里自古以来一直是胡人的地域,胡人的势力岂能一个胜仗就轻易清除?你们居然在人家的地头公然叫骂人家是蛮子,再散漫的胡人也被你激得受不了,何况他们刚吃了败仗,早就窝了一肚子气。我们在此地做生意的汉人,平日都对胡人忍让惯了,实在帮不上忙。”

赵之云低声问:“他们刚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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