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洛云叫苦不迭,以他的体力自然不觉得累,只是这样无所事事的逛街,还不如练练枪法,现在他觉得,身上的那杠长枪,还没有他的拳头好用呢。
说话间,他们来到了一处酒馆。
见此,姜雯雯走过去,道:“先吃饭,边吃边说。”
酒馆人很多,大都是一群大汉,他们都是衡山岭的佣兵,他们以猎杀灵兽为生,在刀尖之上舔血。
他们高谈阔论,说的都是哪里的酒最烈,哪里的女人最便宜,哪里的酒菜最香,他们还会讨论自己的“英雄”事迹,大吹特吹一番,攒足面子。
选择了一处僻静的桌位,洛云拿过菜单一看,瞬间咋舌,这酒馆所用的货币,居然是灵石。
看其是一百灵石一壶酒,就是一盘菜肴也需要几十的灵石,洛云觉得这是不是黑店。
奈何姜雯雯却是一点都不客气,四菜一汤,外加两壶酒,加起来也有
五百多的灵石,让才成为暴发户没多久的洛云大呼败家,依照姜雯雯的性子,不用说,这顿饭一定会是自己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