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道。
这时,一个光头长胡子,双手戴着皮护套的男子说道:“头,留他在这里没什么用,丢到海里喂鱼算了。”
林峰说道:“你们是在哪里救我上船的?”
胸口长毛的大块头说道:“在公海。”
似乎有一点印象,但林峰想要搜索记忆的时候,脑袋就痛得利害,他干脆不想,“谢谢你们救我。”
“头,他在我们船上活不下去。”光头男子又说道。
其他人没有出声,船上唯一的那个扎着辫子的女子,看样子25岁左右,是八个人之中最年轻的,她穿着松紧腰短裙,长皮靴配黑色斗篷,林峰刚才看到她的斗篷里面藏了很多飞刀。
斗篷女子说道:“我们救他上来为了什么?”
光头男说道:“他应该在海里飘流了很多天,至少有一个星期了,只是好奇,想知道他遇到什么事了。”
“我遇到什么事情了?”林峰问道。
“你真的忘记你是谁了?也忘记发生过什么事?”斗篷女子冷道。
摇了摇头,林峰还想不起。
光头男子又对单眼男子说道:“泰迪,他来历不明,对我们不利,留他在船上没用,丢到大海比较好。”
“皮尔斯说的,大家有意见吗?”单眼男子说道。
只有斗篷女子说道:“救他上船,还没有弄清楚他的身份,就把他丢回海里,我不赞成。”
单眼男子说道:“洛莉反对,还有其他人吗?”
皮尔斯冷冷地盯着洛莉,说道:“你看上他了?”其他人笑了,“你的口味真差,我比他强多了,你没看上我?”
向皮尔斯竖起一个中指,洛莉针锋相对道:“离我远点,我会阉了你!”
随之,皮尔斯走了上来,他大约一米八五,比只有一米七五的洛莉要高不少,用结实的胸膛撞了一下洛莉,“来阉我!”
并没有人劝架,包括泰迪在内,都想看到皮尔斯与洛莉打架,眼看就要打起来,林峰说道:“我愿意替洛莉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