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歌闻言,回头扫了她一眼,冷冷道:“我们本来就不相识,谈何抛下你?你自己保重吧。再见!”
说完,转身就要离去。
彭妮见状,一脸着急,连忙跑到他面前,拦住他,哀求道:“胡戈,你就带上我吧,反正你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咱们相互照顾,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
伏歌闻言,心里冷笑:呵呵,相互照顾?你这个样子,我照顾你还差不多!带上你只会是负累!
不过他还是给对方留几分面子,嘴上客气道:“不了,我习惯了一个人,自己能照顾自己,不用你多心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吧。麻烦让一让,我要走了。”
彭妮却没有让开,反而上前伸手抱住伏歌的手臂,往自己的胸口挤压,一边摇晃,一边哀求:“胡戈,你就带上我吧,就当我求求你了……”声音很是娇弱可怜。
在她看来,自己身为一个明星,放下架子,低声下气地求他,他应该没有拒绝的理由。
可是,接下来,她发现自己错了,再一次被打脸,而且是“啪啪啪”打得很响的那种。
伏歌冷冷道:“马上松手,不然,伤了你,就别怪我了!”
说完,他目露凶光,恶狠狠地瞪着彭妮,另一手的消防斧缓缓举起,似要对她不利。
彭妮被吓着了,马上松手,后退三步,嘴角发抖,不敢出声。
她实在想不明白,这个先前还能好好说话的光头小子,怎么突然就变得如此凶神恶煞,杀气外露。
她害怕了。
其实,她本来对伏歌也没有多大的好感,甚至可以说有些厌恶,因为伏歌既不帅,也不强壮,而且还是个光头——她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光头!
只是,她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在这个充满丧尸和怪物的世界里,难以生存,必须寻找一个强大的依靠和庇护。
而眼前的这个光头小子,虽然看起来很瘦弱,没有多大的战斗力。
但是,起码他是个男人,力气比她大,而且他手上还有消防斧这样的武器,遇到丧尸,也可以反抗一下,不至于见面就落荒而逃,或着活生生被丧尸咬死。
所以,她先前才会提出组队,希望他能带上她,有个照应。
当然,以她的作风,日后若遇到更强大的靠山,必然会一脚把伏歌踢开。
只是,现在一切都出乎了她的意料。
这个光头小子竟然油盐不进,软磨硬泡、使出美人计都不行,反而对她凶起来,这让她很受打击,不知所措。
“自己保重吧,不再见!”
伏歌扔下一句话,便迈步离开,准备往3楼走去,继续搜索丧尸和有用的物品。
只是,刚走两步,楼梯口处,便突然蹦出一头丧尸,“嗬嗬”地兴奋吼叫着,向他冲来。
伏歌还没有所动作,他身后的彭妮,就已大惊失色,尖叫起来:“啊!啊!啊!……”
伏歌猛然回头,对她暴喝一句:“闭嘴!”
旋即回过头来,手中的消防斧猛地一挥,“呼”的一声,便砍断了那头向他扑来的丧尸的脖子,令其身首异处。
巧的是,丧尸的头颅在地上滚动,恰好滚到了彭妮的跟前。
“啊!啊!啊!……”
彭妮惊慌失措,再次大喊大叫起来,像躲避毒蛇般连连后退。
伏歌转过身来,冲上前,把手电筒往前一推,一下子塞到彭妮的嘴里,同时沉声喝道:“别吵!还嫌丧尸不够多吗?”
“唔、唔、唔……”
被手电筒塞住了嘴巴的彭妮,只得猛点头答应。
伏歌这才把手电筒抽出来,同时低声警告:“别叫,再叫我就让丧尸吃了你!”
这种女人就是麻烦,遇事只会大喊大叫,不仅没有半点作用,反而会惹来更多的麻烦。
虽然伏歌本来就是要猎杀丧尸,但是,他并不希望眼前的这个女人大喊大叫,把楼内的所有丧尸都吸引来,令他陷入险境甚至是丢掉性命。
毕竟,他目前的实力还不足以应付庞大的丧尸群,还是采取逐个击杀的方式比较稳妥。
彭妮被伏歌的话吓住了,不敢再出声,只是用手捂着嘴巴,一脸委屈地蹲在地上,低声抽泣起来。
伏歌看也不看她一眼,自顾把丧尸的头颅破开,然后取出能核服下——丧尸的能核只能保存3分钟,他必须抓紧时间。
开颅取能核,对于伏歌来说,只是小事一件,他已经********。
然而,这样的小事对于从未杀过丧尸、从未开过丧尸头颅、从未吃过能核的彭妮来说,就完全接受不了了。
那滴血的头颅,那四溅的脑浆,那白森森的骨头……无不令她感到极度的恶心和恐惧!
“呃……呃……”
她别过脸,俯身呕吐起来。
只是,她肚里空空如也,没能吐出什么食物残渣,只有清稀如水的唾液。
伏歌见状,连连摇头,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