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无语。
她实在想不明白,对方为何会如此讨厌她,冷落她这位“大明星”。
在她看来,先不说演员身份,单凭自己这个漂亮的脸蛋、这副傲人的身材,就足以折服所有正常的男性,让他们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她见识过太多垂涎她美色和身体的男人了,也曾和他们做过那方面的交易,包括《春花》的导演、投资人以及男主角。
她有自信,只要勾勾手指,就会有一大堆男人被她迷倒,只要动动口舌,就会有一大堆男人鞍前马后,为她效劳。
可是,她的这种自信,在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光头小子面前,彻底失效了。
她心里很不服气,暗骂:你一个既不英俊、又不强壮的光头小子、平头百姓,凭什么轻视我这个大明星?
于是,她又问:“你想不想要我的签名?”
伏歌马上摇头:“不想。”
“……”彭妮被气得牙齿痒痒的。
“你想不想和我合照?”她不死心地问。
“不想!”伏歌不耐烦地回道,心里暗骂:
现在是末世啊,生存是首要问题,谁还要你的签名和合照?
签名能当饭吃吗?
合照能杀丧尸吗?
更何况,你丫的只是一个不正经的三流小演员,谁会要你的签名和合照?
你未免太自我感觉良好了吧?
……
伏歌已经很不耐烦了,他还有正事要做呢,于是道:“你还有什么事情吗?没有的话,我先走了。”
“别啊!先别急着走!”彭妮连忙挽留。
她已经明白,自己的美色和演员身份,对这个愣头青并没有吸引力,必须另想办法。
于是,她发挥自己的演技特长,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你真的忍心抛下我这个弱女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