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是很懂,却也知道,民国时期的金条并不算真正的古董,一般也就在金价的基础上提升个百分之五十,也就算很不错了。
当然,若遇到很喜欢收藏这类东西的藏家,这类情况另当别论,咱不是干这行的,没那些渠道和耐心慢慢物色买家,交给刘振宇来处理,应该是最为稳妥的。
价格高低不太重要,关键是,老同学之间不会有人身伤害的那些顾虑。反之,若让周辰揣着金条到处兜售,万一遇到了心怀不轨者,指不定会发生何种情况呢。
事情也就算谈定了,今下午,周辰就可以把几根金条给他送过去,当然,前提是货色没有问题,的确是民国时期的小金条。
不废话,周辰开车回到自己的出租屋,拿了金条,立即赶往刘振宇家的金店。时间上还算充裕,慕小野有可能遭受迷、奸的情况,那要等到晚上八九点之后才会发生。
威海路的大宝金店,在这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他家的店面称得上相当气派了。
好像,二百平米的店铺产权都是他家的,不管生意如何,只算这间门面房就值几千万了,刘大公子再怎么无能,只靠租金,这辈子就可以吃穿不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