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给几位大爷提鞋的份儿!大爷,您有什么问题?”
青风道:“魔都里面,全都是魔吗?”
无来道:“其实,里面一个魔也没有。”
众人都有些奇怪,魔都怎么会没有魔呢?没有妓女的地方叫妓院么吗?没有狗的地方叫狗窝么?
无来接着解释道:“里面的魔不是魔,只不过是些被人世遗弃的可怜人罢了。”
他叹了一口气,又道:“像我这样长着三只手,一身灰色皮肤的人,就是世人眼中的魔。”
青风神色有些惊异,暗忖道:“原来魔都里面其实没有魔,里面都是些可怜人!”
终于到了路的尽头,终于到了期待已久的魔都。
这里却一点都没有令人感到阴森恐怖,这处地下城市到处充满了花香,到处充满了暖洋洋的灯光,干燥清爽的空气让人如浴春光,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没有太阳,这一定是个美好的地方。
城市建在一个地底大峡谷的两面岩壁上,鳞次栉比的亭台楼阁灯火辉煌,仿佛永远不会熄灭。峡谷中间是一条地下河,河水清澈鉴人,甘甜可口,波光嶙峋的水面上倒映着如萤火般的万家灯光,就像天上的银河。
无来有些自豪和骄傲:“这就是魔都!”
青风,龙子,公子鳞三人都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不住地赞叹这里的鬼斧神工。
莫无情道:“无来,带我们去一家酒店,然后你就可以走了。”
酒店在城中,贵客自然要住最贵的酒店,不然对不起他们身上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
“不走酒店!有趣有趣!”青风看着这家酒店的招牌。这里不仅人怪,连酒楼的名字都这么有意思。如果不是因为有重要的事情办,他一定在这里住很久。
他忽然发现自己有些分身乏术:既要在东湖烟雨山住,又要在西峰十二岭住,还要在魔都住,关键是魏风居还有他的一间房。
——难道人都这么贪得无厌吗?
显然青风并不是贪得无厌的人,因为贪得无厌的人往往十分抠门儿,什么东西都往怀里揽,要是一坨屎有价值,他们怀里一定臭气熏天。
虽然这里的“魔人”们长相不堪入目,但这里的房间还是极好的。地毯是羊毛的,床是软垫的,枕头棉被都套着极品丝绸;桌子上摆了七种酒器,用来品尝不同的酒;烛台里的蜡都是胭脂蜡,点着了就有一股子兰香,清香沁鼻。当然,所用的银子是不少的,十二个时辰一千两百银。
公子鳞听到价钱跳了起来,道:“一千两?莫无情,你哪来的那么多钱?”
莫无情道:“从宝库里拿的。”
公子鳞跳得更高,本来他是一个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人,现在看起来就像个暴躁的大公鸡。
他气得发抖:“你竟然私自盗用宝库里的钱财,你知道后果吗?”
莫无情却仍是冷冷的,道:“你知道找不回旗子的后果吗?”
找不回十方蟠龙旗,那就等于乌龟没了盾,枪杆没了尖儿,也就意味着龙水仙湾将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银子和旗子比起来,就像破麻比金丝。
公子鳞冷静下来,想了想,也就不再气得跳脚了。
四间客房,他们暂时开了一天,一共四千两,这已经是莫无情三个月的薪酬了。
第二天。
虽然没有阳光,但这里终究是人间,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仍旧与世界分享日月升落,四季更替。黑暗虽然是这里永恒的主题,但响遍全城的鸡鸣报晓仍叫人们起早干活,享受新的一天。
“现在该做什么?”提问的是青风,显然他最着急。
“做一个跟他们一样的魔。”莫无情指了指街上来来往往的长相畸形的人。
青风道:“怎么做,砍手砍脚还是挖眼剁耳?”
莫无情瞪了他一眼,道:“安静做人,不要张扬!”
青风道:“然后呢?等着旗子回到我们手里?”
莫无情道:“再过半个月就是魔都城主的生辰,全城的人都要去城主府献寿礼,那就是我们的机会。”
青风道:“你的意思是十方蟠龙旗会现身?”
莫无情点点头:“而且是被当作寿礼呈现给城主。”
龙子忽然狠狠道:“这个城主究竟是什么人,竟敢明目张胆拿龙水仙湾的东西!”
三人都有些好奇,究竟怎么样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才敢有无穷的胆子,什么东西都往怀里揽?
莫无情显然已经见过魔都城主,他一字一顿地道:“他是一个魔,彻头彻尾的魔,绝对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