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狼的骨架很大,虽然瘦得皮包骨头,可依然要比同样瘦成皮包骨头的韩无争要高一些。
一把匕首,对四只利爪和两排利齿,即使是二十五岁时的韩无争,也会觉得很有难度,更何况现在的他只有五岁的身体。
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里,而在于:他必须要投入这场战斗,否则便是死,而且是两条命。
“少爷,跑!”
在最后的时刻,老仆人再次呼喊到,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爬起来,更不可能再次拦下那头饿狼,所以,他只能呼喊。
如果是在平时,韩无争一定会先白老人一眼,然后讽刺道:“跑?要是真的能跑,我他娘的早就溜之大吉了!”
但是现在他没有时间去做这件事情。
前世的韩无争极富考古精神,带有一点儿可怜的勇敢,却谈不上有太多的英雄气概。这一世的韩无争同样如此,如果不是为了生存,他绝对不会选择如此卖命,至于勇敢这种东西,他并不看好,在他的眼里,自发的勇敢实在不值一提,而真正的勇敢都是被逼出来的。
论力量,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饿狼虽饿,但依然要比他强壮凶猛,这是毋庸置疑的。
三米外,两者已经做好了激烈对撞的准备,而且谁都没有退让的意思。饿狼不退是因为它知道自己可以轻轻松松一爪子把对手挠死,韩无争不退是因为————退必死。
饿狼用了一招猛虎下山,准备将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两只前爪上,誓要一招毙敌。
韩无争把对手看得很清楚,他虽然没有选择退,但也绝对不会白痴到与这个庞然大物来硬碰硬,在最关键的时候,他忽然自己主动倒地,然后一个侧翻,让饿狼被迫吃了一个空。
饿狼刚一落地,四肢便猛地一软,看样子这一当它上得很实在。
紧接着是一声哀嚎,不等饿狼再次站稳,躺在地上的韩无争便用了最快的速度和吃奶的劲头刺出匕首,狠狠地一挑,带起一蓬血雾。
这一连串动作非常简洁,就像是随手弹了弹衣摆上的尘土,顺畅得无可挑剔。最重要的是,他的这一刀很准确地挑断了饿狼的后脚筋,这才是最致命的。
只是一个回合,原本占据绝对上风的凶狼便成了瘸子,它只能后蹲着,因为稍微挪动一下便是锥心的疼。
这样的一头饿狼,战斗力大减,至少在速度上已经对韩无争造不成什么威胁,但是后者不是傻子,在老仆人金忠的教导下,他早已将一句话刻在了心里:只有死的,才是最安全的!
不等饿狼的这声哀嚎落下,他便一个轱辘爬了起来,然后闪身到饿狼背后,避开它的利齿,手中匕首重复方才的动作,一刺,一挑,再次带起一蓬血雾。
两条后腿的脚筋全部被挑断,饿狼瞬间倒地不起,现在的它已经对一老一少彻底没有了威胁。
韩无争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虽然只做了并不复杂的三四个动作,可是这三四个动作全都集聚了他的所有力量,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属于变态的层次了。
倒地不起的饿狼眼神里带着残忍和惊恐,它跟着这对主仆足有三天的时间,准备得异常充分,甚至连战术都想好了,可是它还是忽视了一点:那个小孩儿的靴筒里藏着一把匕首,一把锋利至极的匕首!
只可惜,在这片荒原上它没有同伴,狼本是群居动物,可是这头饿狼偏偏脱离了自己的队伍,它想要吃一份独食,而事实证明,一头自私的狼注定会有一个悲惨的下场。
老仆人爬了起来,将手中如小臂一般粗的木棍举过头顶,直接忽视掉残狼那悲凉的眼神,狠狠地砸了下去。
一声呜咽,鲜血激溅在荒原的白蒿上,如一幅生动而又惨不忍睹的油画,饿狼留下的最后一声低鸣很快被荒原上的冷风裹走,没有一个同伴会知道它已经死了,因为这片荒原本就是块儿杀人不吐骨头的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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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帝国共分三十六州,幅员广阔,纵向面积近十万里,这五年时间,老仆金忠带着韩无争徒步走了五万余里,终于来到了一个他们认为还算安全的地方。
这里靠近云州边界,云州是大楚帝国三十六州中最北方的一个州,占地面积能够排进帝国前五,但人口并不多,属于边塞,从云州再往北去,便是民风彪悍的北蛮。
荒原上的饿狼被小孩儿用匕首一寸寸扒了皮,简单缝补之后便成了一件非常保暖的兽皮衣,狼肉架在火上烤得非常透彻,他们不可能一顿吃完,但也不可能把所有没有吃完的肉带在身上,他们只是带足了五天的食物,剩下的就地掩埋,以免引来其他的捕猎者。
上了大道,人烟渐渐多了起来,路旁有茶馆,但是一老一少两人没有闲钱儿进去喝茶,他们只是讨了瓢水喝之后就赶紧继续赶路。
遇到官府的驿站,他们绝对会避而远之,一来这是老仆的意思,仿佛自己和官兵有不可化解的仇恨一般;二来驿站的官兵十有八九会嫌弃他们,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