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很少来的。”
梅艳像总是急于要没话找话的样子,这让艾嘉心里边感到窃笑感到新鲜。那感觉,就好比两个许多年没见的朋友在分别多年接受不同的际遇改变以后突然相见一起吃个饭聊个天的情况一样,一个已经习惯了吃饭不聊天的品味风格,而另一个,却依然保持着原始人群的生活习惯。
当然,这个比喻用在这里其实显得不是很恰当,但其实说白了社交上它好像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从社会学的角度,人之专注精神,有时候它就像是一种天赋,你专注于工作,你的工作便容易出色,你专注于爱好,你的爱好便成为一种发展潜能,至于其它,只不过仅仅能算得上是一种附庸,简单的情绪化从众哲学,比如知识分子之所以爱书如命,那是因为他认识到自己的愚昧所以需要多读书(其实这个跟生命的长短限制也有关系,所以才会明白阅历始终无法满足欲望的短处),而通常性的一个暴发户爱书呢,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较聪明所以可能需要许多书来做房间装饰,这样的比如可以很多,艺术家对着裸模画像,那不过就是为了简洁的艺术追求,爆发户对准裸模,你就是让他看半天,他的追求也是绝对会趋向于普通而非艺术。
“我看得出来啊。比如你的工作很忙,你的业余爱好不同什么的。”
“那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还不简单,我既然经常来俱乐部里玩,这里边的人许多都已经不面生了,许多时候,全是熟客。”
艾嘉之所以可以不顾自己的情绪习惯而愿意全力去配合梅艳,这完全可以说成是吸引的关系,因为梅艳身上,有他喜欢的味道,很浓烈。
直接而诚恳的说,就是女人的味道。否则参照他的逻辑,唱歌能那么投入甚至貌似能达到引人入胜的程度,肯定不可能说仅仅依靠一个简单的爱好就能完整解决的,乃至于跳舞,他也是这习惯,专注。
休闲与工作,像是毫无牵扯。人事与情事,像是本该清晰。艾嘉觉得他基本应该就是这样的人。唯一可惜的地方仅在于,他许多时候却常常表现得如同一名优秀的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