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洪冥太虚道> 第106章 :我给了他杀人的权利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06章 :我给了他杀人的权利(2 / 2)

龙说道。

“我也一样,等等吧!会有人扶咱们的!”

马龙、杀死了秦云和秦光,判重罪,获刑十五年,缓期执行。

谷远、故意伤人,致残数十人,判重罪,获刑十年,缓期执行。

猴子、陆涛、谢海、骡子、十五岁因受他人教唆,误入歧途,劳教二年。

申广聚众打架,判劳教三个月。

宣判后第二天,柳、白二老现身,给官府施压。

第二天谷远被判精神病接受治疗,送往万年精神病院。

其余几人不变。

李猛被通缉。

这次河迁县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青年械斗,最终以律法形式结束。

自那日起谷远几人的形象,也被广大青年传开了,大家给他们的称号是“河迁八凶”

后来有不少人借着他们的名号招摇过市,就连摆地摊的也会因为认识“河迁八凶”而被别人礼待。

柳絮风、白秋英二老,时刻保护着谷远,谷远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进行,包括学院之战。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