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韵不把大鸡腿砸你脸上,都算她好脾气啊!
所有人都暗暗发笑,想看这只土鳖出丑!
这种情况下,刘诗韵这样一个芙蕖般的女孩——根本不可能在他们面前,在这种场合,去吃一个被人啃了一半的大鸡腿!
看那油腻腻又布满咬痕的大鸡腿,她甚至连伸手接一下,都完全不可能!
“刘诗韵要是把这半个鸡腿吃了,我的‘王’字就倒过来写!”王岳信誓旦旦的,对身边一个富少说道。
“尼妹啊,王字倒过来写,不还是王字吗?”该富少是个实诚人。
“那我就吃掉我脚上的这双皮鞋!”王岳一向很自信。
刘诗韵鼻子可爱的嗅了嗅,然后——
她接过大鸡腿,张嘴咬了一口。
这两天她一直在担心,担心她爸妈,也担心萧风,食欲也不太好。来这里之前,确实没怎么吃饭。
现在看到萧风也在这,忽然像是有了依靠,心里轻松了不少。
闻着鸡腿的香气,肚子马上饿了起来。
她也不嫌弃被萧风咬过,接过鸡腿就吃了起来。
半分钟都不到,她既快又文雅的,把半个大鸡腿啃得一干二净,还一脸没吃饱的样子……
哎哟我擦!
她,真吃了!
这土鳖——碉堡了!
从刚才就一直暗暗鄙视某土鳖的富少和新秀们,全看傻了眼!你望望我,我看看你,眼里全是不敢相信的神色。
等他们反应过来,心里开始后悔哀嚎。
原来刘诗韵喜欢吃鸡腿!为啥我的衣服口袋里,就没藏一个大鸡腿啊?
王岳也傻了!
傻傻的愣了半响,他想默默走开。
“哎,王哥。你说要吃掉脚上这双皮鞋的!”该富少是个实诚人。
唰!
幸灾乐祸的目光,全部落在他身上。
作为一个商人,无信而不立啊!
“你马勒戈壁!”王岳哭丧着脸,把皮鞋脱了下来。
然后,他张大嘴,把鞋头往嘴里一塞,吭哧吭哧嚼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