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到自己仍旧给了八十三块之后,就又送给自己一瓶饮料。
其实自己当初,也无非就是举手之劳,帮他们解决了一些小麻烦而已。
知恩图报,在如今这个世道,真的已经不太多见了。
林鑫一边想着,就开始回忆起当初的事来。
那时候,他才刚刚来到明珠,偶然一次在这个烧烤摊子吃饭,就遇上了一帮混混到这来找茬。
当时他原本是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因为这种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发生无数次,是管不过来的。
然而当一个混混见方晴长得清秀,就想要借机占便宜的时候,林鑫就忍不住了。
这些年来他四海漂泊,几乎将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肮脏事都见了个遍,但最最无法容忍的,就是堂堂七尺男人去欺负一个弱小女子。
你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那是你的本事,你占地盘收保\/护费,那也是江湖惯例生计使然。
可调戏女人这种事既不影响吃饭也不关乎生死,真想泻火有能耐就去泡妞,没本事也大可以花俩钱找个卖肉的,真沦落到朝着良家女孩下手,那就是禽兽人渣天理不容了。
对待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于是林鑫就出手教那群混混们知道了一些做人的底线,并且怕他们回头找烧烤摊的麻烦,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上门去,将那一整个贼窝都给连锅端了。
当时,那个开建筑公司的老混混头还不服不忿,叫了上百号人打算围攻林鑫,可最终结果却是林鑫安然无恙。
而包括老混混头自己,都跑去医院花了十几万的医药费。
至此,那个老混混头算是明白什么叫真正的高人了,虽然林鑫打完人后什么也没说就直接走了,但他还是福至心灵的从那天起天天派人去照顾方家的烧烤摊。
打那以后,凡是有喝酒闹事的,都不用方晴父女俩多说一句,就自然有人出面解决问题,也因为这样,小烧烤摊的生意才越发红火,并且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拧开绿茶,林鑫轻轻的喝了一口,嘴里面顿时就充满了一股淡淡愉快滋味。
正所谓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能够力所能及的帮到些人,总会让自己的内心也多一分安宁喜乐。
喝完了绿茶,林鑫点着根烟叼在嘴上,就准备找地方休息。
可他刚刚才走出烧烤摊能见到的范围,就猛然见到那个曾经被打成猪头的老混混头,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自己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