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林飞扬的笔记,楚狂歌只将它当做是罪证自述来读,但是随着他读的越多,他不自觉的沉浸其中,仿佛身临其境,自己化身林飞扬盗取了一座座阴森恐怖、机关重重的古墓,然后获得了大量的金银财宝。
楚狂歌只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心潮澎湃,血脉喷张,被笔记中记录的各种灵异危险的故事刺激的大汗淋漓。
永远走不出去的鬼打墙。。。。。。鲜血淋漓的恐怖血尸。。。。。。没有五官的长发女尸。。。。。。价值连城的翡翠锁子甲。。。。。。
楚狂歌猛地将笔记本合上,剧烈的喘息着,他感觉手中的笔记本有种魔力在诱惑他,他不敢再看下去。
林飞扬的盗墓经历堪称古怪灵异,拿出来配成电影,肯定是比《古墓丽影》票房多出十几亿。
回想自己的人生经历,楚狂歌突然感觉到有些单调、无聊,不是在部队训练,就是外出击杀毒贩、间谍。
楚狂歌清楚的记得自己第一次杀人时候的感觉,紧张、害怕,但之后就是兴奋,一次次的游走在死亡线上,让他感觉到刺激、热血沸腾,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感觉就消退了。
杀人对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有预谋的猎杀,那些没有受过训练的敌人,虽然凶猛如野兽,但是依旧只能被屠杀。
看着手中的笔记本,楚狂歌摇头一笑,像窗外看去,不知何时天色已经大亮,他居然读了一夜林飞扬的笔记,而且只读了不到三分之一。
“盗墓。。。。。。真的像笔记中记载的这么惊险、刺激?”
楚狂歌终于对盗墓有了初步的认识,将自己原本认为挖坟掘墓,抛尸荒野的愚蠢想法扔到了九霄云外。
“原来那块铜牌是发丘印,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发丘中郎将的护身符,没想到林飞扬这小子还是个有身份的盗墓贼。”
楚狂歌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从一开始对林飞扬的厌恶,变得渐渐有点喜欢,甚至忘了自己父亲的事情,实在有点不孝顺。
随便洗了洗脸,楚狂歌就走下了楼,他不由自主的将那本笔记带在了身边,仿佛当成了自己的东西。
珍妮已经坐在餐桌旁吃起了早餐,她穿着粉色丝绸的睡袍,脚上穿着棉拖,一条腿搭在另一条上,露出了光滑如玉的小腿。
楚狂歌轻轻地咳嗽了两声,走到餐桌旁坐下,微笑着说道“早上好,吴嫂,给我来碗粥,两个馒头,一碟小菜!”
珍妮瞪着眼看着楚狂歌,歪着头说道“你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
吴嫂端着饭菜走了过来,下意识的说道“林先生,您慢用!”
楚狂歌似乎也没觉察到不对劲,笑着说道“谢谢吴嫂!”
珍妮放在嘴边的意大利香肠停住了,她看着楚狂歌和林飞扬酷似的容貌,不由有些分神,在这一刻,她感觉对面坐的人就是林飞扬,只不过楚狂歌的笑容中少了一丝坏坏的邪恶味道。
那是林飞扬的专利,不容拷贝。
而楚狂歌的笑容则是傲气十足,散发着阳光的味道。
吃过早饭,老黄带着伙计就赶了过来,笑眯眯的看着楚狂歌,当他看到楚狂歌手中的笔记本时,顿时呆住了。
老黄转头看向珍妮,问道“是你把林爷的笔记本给他看的?”
“我没给他啊!飞扬的笔记本都是锁在保险柜里的。”
珍妮满脸画满了问号,仔细打量了几眼笔记本,这才发现眼熟,用看小偷的盯着楚狂歌。
“你手里的笔记本是不是飞扬的?没看出来你还是个能开保险柜的神偷啊!”
被人指责为小偷,楚狂歌有些不高兴,语气生冷的说道“当贼的喊抓贼,我可没有偷,我只是把自己生日输入,保险柜就自己打开了,爱信不信!”
老黄老花镜下昏黄的眼睛中露出了惊疑之色,脸上却笑开了花,点头道“我相信你,看来你跟林爷还真是有缘,连生日都是同一天。读读林爷的日记也好,这样有利于你假扮他。”
“我什么时候说要假扮他了?”
虽然楚楚狂歌嘴上说不愿意,但是心里却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体会一下做林飞扬的感觉,一种新的人生体验。
珍妮伸手就去抢笔记本,但是楚狂歌却将笔记本藏在身后,她无法抢到,气得直跺脚,昨日交手,她就知道自己不是楚狂歌的对手,也不敢再大打出手。
“你把笔记本还我,那不是你的东西!”
楚狂歌看着手中的笔记本,心中很是不舍,里面的故事他还没读完,而且他翻看过日记的最后一天,正好是上个月的最后一天,他父亲失踪的时间。
“里面的故事我还没读完,等我看完再给你。”
都说人老成精,而老黄也是个精明人,要不然林飞扬也不会找他打理生意,要知道盗墓容易,销赃难!
老黄看出了楚狂歌比起昨天态度已经发生了转变,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
“楚老弟,就委屈你先当几天林爷,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