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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转移(1 / 2)

“不错嘛!”郑智怪笑一下,舔舔口中的血液,那是在高森身上得到的战利品,强者的血液好像比魔兽的血液效果更好,这个高森看来真的不能这么就放过。

“秘技。狂风!”

高森作为一个强者,丰富的战斗经验告诉他,面前这个家伙很危险,极度危险,危险到威胁自己的生命,没有任何的迟疑,秘技出手!

很红色的斗气不断的旋转,只在短短的半秒钟已经形成一个漩涡,带着无比的啸声向郑智冲去。红色的漩涡刮过地面,寸草不留,全都被绞成粉末,接近的大树也没有得到幸免,全部粉碎。

不能硬拼,这样的招式绝对是强消耗功力的武功,不能持久,尽力消耗就是最好的方法,这个郑智清楚,高森更加清楚!所以高森连续攻击,没有任何的停顿,现在的他就是一个人形兵器,所过之处,寸草不留。真是沙尘滚滚,惨烈无比,形势看起来高森就是压着郑智来打,但实情却是高森的脸色越来越差,他就快到极限了,现在停下来就是死去的时候,郑智眼中戏谑的眼神告诉他,自己快要死了。

八卦游龙步,很俗的名字,却是崇山派的绝学,郑智可是费了九虎二牛之力才从一个崇山的叛徒口中得到这个步法。现在他就是游刃有余的在斗气的隙缝中穿行,时不时给高森两刀,让高森气的不得了,武功高也不用这样来欺负人吧!

“又想来这招!”一看高森有点疯狂的眼神,郑智就知道这家伙想一起下地狱了,上次才被那个不知道哪里转出来的家伙来了一下自爆,弄得自己逃亡到这里,现在还想来,没那么容易!

手中刀一紧,寒光四射,整个森林好像突然出现一个银月一般,银色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森林。刀气纵横三千里,一刀光寒十三州!如同天降银花,朵朵银色的刀花一片片的落在高森的身上。

“嘶!”

“嘶!”

“嘶!”

一阵嘶声响起,高森呆站着没有任何的反应,但身上却出现一道道的血痕,血液喷涌而出,身体猛地一下子变成一堆碎肉。郑智终极绝技——月上枝头,从白云城主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中领悟出来的绝技,还没有完善,但是威力绝对可以说是惊人,对付这个区区九阶的“高手”,那还不是几秒钟的事情!更何况他现在是在夜晚,郑智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现一个自己的秘密,自己在夜晚时候的功力比在白天高出三到四层,这样子的决斗绝对算不上公平,但,世界上有绝对的公平吗?没有,那么就没有问题了!

“下辈子带眼识人,不要再为这样的家伙卖命了!”带着不肖,郑智轻轻抹去刀上的血迹,虽然血迹只有一点,一个血珠,但是还是要抹去的。可惜就是不能把这家伙的血吸干,那可是九阶的血液,自己还没有试过,之从自己变成僵尸后,对于血液真的有种变态的需求,有时候过得久没有新鲜的血液感觉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呵呵!不错,竟然又有一个储物戒指,嗯?可惜,没有什么好东西,破剑一把!烂书一本!紫晶币几百个!还有,靠!这么大的个子要用春药,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郑智笑的快要弯下腰了,这么威猛的大汉要用春药,真是笑死人了!

“出来吧!”郑智慢慢的收拾好地面的东西,身子也不转,对着身后的树丛传音。

“怎么发现我的?”勒科士很是迷糊面前这个家伙是怎么发现自己的,怎么说自己也是九阶的高手,没有可能这么容易被发现吧?

“这么重的脚步声我还听不到,难道我是聋子啊!”郑智把最后一个紫晶币收回,怕怕手,然后把这个储物戒指扔到勒科士手上,说道:“这是你的!虽然没有什么好东西,但是空间还是比较大的!”

“谢了!”勒科士也不矫情,爽快的戴上它,毕竟由一个储物戒指是方便很多,而且是这个打伤自己的仇人的遗物,那么就更加爽了。

“你也太不小心了吧!这么容易被人跟踪了,我还不知道到底他到底会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让人跟踪而来!看来这个山寨要放弃了!”郑智没有时间来确定这个高森是否留下线索来让人寻找而来,他也不敢赌,只能选择搬地方!

“他是完好的九阶,我是半残的九阶,能相比吗?”勒科士气急败坏的嚷道,连手上的储物戒指也没有多看,这是自己的耻辱啊!虎落平阳被犬欺,英雄迟暮啊!

“算了吧你!回去了,人你自己带着!”郑智根本就不听他的解释,在他眼中,解释就是掩饰,没有什么好说的。

“喂喂!等等我,靠!这么重,看来要让他减减肥才行!”勒科士一把捉起布什,赶忙向郑智追去。布什非常好运,在这两个九阶高手的打斗中没有收到连累杀掉,只是被一些碎石擦破一点点皮而已,但是勒科士这么一个让他减减肥的决定就让他差点饿死在这个没有人性的山寨中。

“快快!什么不需要的东西都不要带,快点转移!官兵就快到了!”郑智对着那些还在磨磨蹭蹭的山贼喊道,对于一些大型的器具,一律放弃!对于不听教的,一人一腿踢走他们,免得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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