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各项措施,虽然因其农商总长任期有限,加之政府支持乏力,使之实行得极为有限。如《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因政府财政困难,没能认真贯彻执行;农商部的设立棉糖林牧等试验场的计划,因经费不足,只好由原计划的11所减至7所;有些省区设立农业试验场的计划,也因经费无着而不得不“从缓开办”,即使是已经开办者,亦受经费不足的制约,难以充分开展工作;[35]更没有力量用足够的经济手段资助和激励民间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但是张謇所提出的改造传统农业的主张、政策和法规条例,为此后的社会各界和政府所继承发展,逐渐付之实践,从而开启了民国时期农业现代化的新气象,指出了民国时期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发展以经济作物为主体的多种经营,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程度;采用以培育良种和机械耕作为主体的科学耕作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率;移民垦荒扩充耕地,发展经营性农业。民国时期的农业现代化,基本上是沿袭着张謇所指出的这一方向走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