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那个小家伙灵泛。”这老东西又开始发疯了。
“噢,前辈,请问您知道血棺峰吗?”白雪也不理老家伙胡言乱语。
“血棺峰?放屁!这世上哪有什么狗屁血棺峰!你不是在蒙我吧?啊?”老家伙一吹胡子道。
“这……可是她留给我的地址就是血棺峰啊,他不会骗我的。”白雪有些怅然地说道。
“连老先生都不知道,看来真是天要绝我啊!”他在心中落寞的想着。
“嗯?这个……让我算算,别急啊小家伙。”老道士说着便开始掐指算开了。
“啊,知道了,这个……她给你留的地址确实是错误的。”老道接着说“不过呢,还是被我算出来了,哈哈,我真是太伟大了!哈哈哈哈……”老家伙笑得嘴都歪了。
“呃……这个……前辈啊,您确实是天下神算啊,不过,还请你告诉我到底是哪啊。”白雪有些无奈了,这老家伙还真是惊死鬼神不偿命啊。
“这个血棺峰是确有其峰呐。”老道说着,又不说了,好像在犹豫着什么。
“怎么又‘有其峰了’?”白雪真正有些糊涂了。
老道一咬黄牙,作定决心,说道:“不过,不是叫‘血棺峰’,而是叫‘葬天岭’。这葬天岭中有一山峰通体血红,形如竖棺,所以你那重要人物可能是取其形貌而乱定其名,也难怪一般人不知道了。不过,还算你运气不错,遇到了无所不知的我,哈哈哈哈。”
说至这里,这老家伙开始笑的不亦乐乎,那笑容就像绽开在秋风里的黄菊一般,说不出的盛烂。
“那老前辈,这葬天岭又在何方?”
“小子,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此去路途遥远,危险重重呐。”老道看似略有忧虑的劝道。
“前辈,就是死我也要去,还望前辈成全!”白雪直接忽略了这老东西的表情,鞠礼请教。好不容易有机会去救红衣,他又怎会放弃?
老道观其言辞恳切,态度坚决,实在没有办法拒绝,只好说:“你去迷雾森林深处,若是有缘,自会相见。”话还没说完,身形一闪便远去了。
许久,空中隐隐飘来:“冤孽啊……冤孽……”等半清不清零散片语,不知有何寓意。
白雪一闻迷雾森林那还顾及其他,一晃之下风飞而去,根本没有留意“冤孽”之语,也不知对他以后有何吉凶。
迷雾森林是天下最有名的一座远古森林,它的出名不仅仅在于其年代久远,更因为它是天下已知的最大森林中排名前三的森林之一。白雪曾和红衣、红糖姐妹三人一起在其中练功杀兽,采药捉鸟,零零碎碎生活了有两三年有余,是以十分清楚其大概方位。然其内中有多深远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就目前来说,还从未有人能够踏遍那个举世闻名的巨大森林。
今次不得不去那个地方,虽说心中多少些忐忑,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因为,她,重于一切。
粗略估算一下,此去如果按照白雪的现在的速度,至少得走上半月功夫,看来是早到不了了。
白雪飞走半日,终于又到了另一个县城,恰巧经过一集市,但见骡马汇聚,人头攒动。他心下一动,过去挑了一匹良马,一副鞍鞯以及缰绳皮鞭等零碎事物,脚步一跨,便跃骑在了马背之上,打马远去。
行走间总觉不爽,集市上的马实在太差了,不管毛色,还是脚力,都难合人意,只能凑合着用了,相较于轻功算是轻松了许多,速度也还尚可得过。
“打劫!”正行走间,突然一声虎吼从前方传来,一枚彪形大汉适时地闪现眼前。
见此一幕,白雪不惊反喜,眼中一抹神光亮起,脸上也绽起了奇妙的笑容。恰巧又有一束阳光从侧面照来,更加衬托的他仪态荣光了。
再看那前面突然出现的彪汉,横拦于古道中央,胯下一匹宝驹神骏异常。
大概是不满有人骑压在背,不耐烦的刨动着道上厚重的的尘土,晃一晃头颅,打一个鼻响,身上鞍缰叮当作响。
而马背上,那大汉手捏厚背阔口钢刀,身着锦服,呲开厚厚的嘴唇,露出满嘴金牙,此时正瞪着一双凸起的牛眼,毫不客气的直视着白雪,把他当成了即将待宰的羔羊。
“白马,好马!“白雪朗声说道。
“快快把钱财行李都交出来,马也牵过来,衣服也扒下来,赶紧的!否则别怪马爷我不可气了,瞪什么瞪,说你呢!听见没有?!”马成才等着一双铜眼大声嚷嚷着。
劫道生意做多了,一股久惯的粗放之气散出体外,看起来,他此时还真有点狼危虎煞的悍将风范。
“说的好,说的对,赶紧交出来吧!”白雪摸一一下光洁的下巴,含笑说道,丝毫不把那劫道的马成才放在眼中,反倒把他当成了伸手可探的小黄鸡儿。
“什么?你小子活腻歪了吧!小心马爷我……哎呀,好汉饶命呐……哦,不不,爷爷!啊,小的错了,小的有眼不识太山,小的该死,求爷爷饶了小的吧,小的家有八十岁老母,未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