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重?”
一个带着淡淡疑惑与惊讶的声音,在街对面响起。
洛重扭过头去,看向那个有些消瘦却熟悉的脸庞,沉吟好久,也是略带三分不确定的反问道:“楚乐?”
没等他确认对方的身份,那个身穿绸缎,显然出自富贾之家的少年大步走来,用力抱住了他,重重拍打他的后背,惊喜道:“真是你!居然真的是你!”
……
就像无数个久别重逢的俗套故事一样,这个叫楚乐的贵气少年,是当初与洛重在一个武馆学习的朋友,在那个收养洛重的老酒鬼教习去世之前,楚乐和其他几个小鬼最喜欢围着洛重打转,不光因为他是武馆里剑术最好的小学徒,更是因为他那种不安分的性子,深深的吸引着当年跳脱叛逆的孩子们。
楚乐便是那群孩子里,与洛重关系最好那一个。
直到现在,洛重偶尔还会想起当年跟楚乐这帮小子去招惹隔壁商铺那条大黄狗,或是一起偷看师姐们洗澡的回忆。
楚乐的故事,也像是那些话本里最老掉牙的男主角一样,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商贾家庭里,本应该学习经商,娶上一位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继承偌大家业,再生几个孩子,然后平平稳稳的过完这一生。
虽然听起来沉闷无趣,却没有任何的波折,一切都走在正确的轨迹上,算得上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故事。
可是当年楚乐被家里人强行带走的前一晚,曾经跟洛重坐在武馆的屋顶,手里抓着块破瓦,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成为一个强大的武者,然后去最高的地方看一看,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有神佛存在。
这个有些幼稚甚至是可笑的梦想,对于楚乐来说,却是支撑着他人生的动力。
他不想一辈子按照家族的安排生活,不想做那个富甲一方的楚乐,他只想做一个武者,做一个能够飞上星空,看一看真武域外是否还有其他世界的探索者。
他想活着,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着。
所以那一天,当他被家里人强行带出武馆时,一向开朗乐观的楚乐,居然像是所有叛逆的孩子一样开始撒泼打滚,抓住每一个武馆教习或是师兄弟的衣服,抱住武馆的方柱,双手板着门槛,直到那小小的手指上渗出鲜血,直到他被带出了武馆的大门,他不再哭喊,开始沉默,因为从那天开始,他虽然活着,却已经死了。
看着如今光鲜亮丽,却死气沉沉的儿时玩伴,洛重开心的同时,却也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因为那一天他也在场,就如同整个武馆里沉默的人们一样,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楚乐被带走。
哪怕他当时已经是见神境的强者,离不死不灭只差一线,却也无法阻止楚乐的家人带他离开。
因为那是他的家人,那是世间再利的剑,也斩不去的命运。
或许是久别重逢格外欣喜,楚乐带着洛重来到一家酒楼,是大燕王朝帝京最贵的松鹤楼。他点了满满一桌的菜,与洛重回忆数年之前,他们偷了老教习的酒,几个人喝的醉醺醺,天不怕地不怕,结果被武馆隔壁商铺养的那只大黄狗追了好几条街。
听到这些有些久远却格外清晰的故事,洛重神色有些恍惚,然后微微一笑。
那条大黄狗现在应该已经老了,或许已经死了,那个故事里的人,也早已各奔东西,迎接自己的命运,就如同楚乐一样,哪怕当年再不甘,再不愿,最后也要低头,承担。
不过,多年未见,这两个孩童时期最好的朋友似乎没有任何隔阂,看着洛重不停往嘴里送进松鹤楼的精致菜点,楚乐的捏着酒杯,仿佛回到了那个开朗无比的时代,笑眯眯道:“当初我就跟你说过,等咱们修炼有成,就要来这松鹤楼吃一顿最大的流水席,广结四方英雄,喝他个三天三夜,胸怀豪气,天下之大又有哪里闯荡不得?”
说着说着,楚乐神色微黯,默不作声的把酒水饮尽,看了眼狼吞虎咽的洛重,道:“现在虽然不是修炼有成,但好歹有点闲钱,请你这家伙搓一顿还不成问题。”
听到他话里的那一丝缅怀,洛重的笑了,夹了一筷子松鹤楼最出名的桂鱼,送进嘴里有滋有味的品咂着,要说这松鹤楼确实有资格独享盛名,楚乐点了十二道菜,酸甜苦辣,冷热俱全,样样皆是精致,洛重伸手夹菜的功夫,倒是已经把这桌上的菜色尝了个遍,也不知是饿的狠了,还是想要回忆当年与同伴大声许下的愿望。
坐在他一边的春秋也在闷头吃啃着盐水鸭,小脸上蹭了几道油渍,楚乐见状,赶忙递过一张手帕,笑道:“这小子,吃的倒是挺急,有点你以前那气势。”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洛重闻言,脸上似是挂不住,小声对春秋说道。
然而春秋却是一点都没有打算给师父留面子,接过楚乐的手帕擦了擦脸,清嫩的声音不咸不淡,道:“现在不吃,过几天就没得吃啦,难道师父你真要让我去跟人赌肉啊?”
洛重表情一僵,悻悻的不再说话。
楚乐那早就在人情世故之间打磨过的玲珑性子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