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也就释然了。
反正现在屁都没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如果加百列能够给暴风眼提供第一批居民,这生意倒也能做。
“一颗圣婴果,一位居民,包你满意。”加百列笑道,“你怎么看?”
“大人的提议确实不错。”于强点了点头。
“呵呵,你也不必把我想歪了,那些人迁到你这里,我也算是做好事。”加百列的话让于强摸不到头脑,“我知道这种质量的圣婴果并不好炼制,所以,我允许你赊账,不过我们之间交易的内容,你可要保密。”
“那是自然。”于强点了点头。
伍兹还真够厉害的,这家伙竟然能做出私奔这种过分的事来,太没分寸了,还好这位镇西王脑子还算清醒,若是换了什么脾气古怪的掌权者,把气撒在于强身上也有可能。
每每想到这里,于强就恨不得立即回到暴风眼,狠狠地揍伍兹一顿。
我们的大领主踏上回家的路的时候,却不知道暴风眼的第一次战争洗礼就要开始了。
驰骋在草原之上,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来的时候坐的是陆行兽,回去的时候为了图快,伍兹重金买了两匹巨型军用座狼,一只自己骑,另外一只给爱莎骑。
爱莎,这位神秘的鹰族女孩儿,镇西王的掌上明珠,此番和伍兹私奔,两人打定了主意,隐姓埋名,先藏在于强的暴风眼,一来那里距离鹰族领地不远,有什么情况可以及时发现,二来地形复杂天气变化频繁,也不容易被娘家人抓回去。
爱莎身材高挑,甚至比伍兹都高一个头,一身简约的鹰族长裙,背后翅膀后面背着一对双刀,这女孩儿二十四五,五官倒也精致可爱,眉心中间一粒红痣,颇为显眼。
“从南部森林穿出去,我们就安全了。”伍兹道。
“那个人类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爱莎好奇道,“他能在我手下走几招?”
“呃,反正我打不过。”伍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等回去你找他练练,嘿嘿。”
“没出息,老娘怎么看上你了。”爱莎瞪了伍兹一眼,英气十足。
爱莎行省的南部森林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就如同是爱莎行省的屏障一般,挡住南部的热风,穿越起来如果脚力够快,半天时间就能进入宝安行省。
在南部森林的一处空地中,一群狼族人带着明刀明枪,似乎在开什么大会,这些狼族有男有女,一个二个看起来凶狠异常,一看就知道明日里过的是刀尖舔血的日子。
不细数不知道,这些群狼数量真不少,那些匍匐在树下面的,牵着座狼倚靠着大树的,坐在石头上正襟危坐的,足足有上千人。
“咳,弟兄们听我说!”
突然有一个狼族男子,从众人中脱颖而出,跳上了森林中的一块儿巨大的石头上,这里算是集会的中心,阳光透过高耸入云的杉树照射进来,如同日光灯一般罩在这人的身上。
这狼族男子三十岁不到,****着上半身,身上的狼鬃是灰颜色的,胳膊上有着数道刀疤,而脸上甚至还有一道新伤口。
他的腰间挂着一把宽刃大剑,手中却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
群狼定睛看了这人头的五官,这才哗然。
“特么的哈特你疯了吗!你连自己的哥哥都杀?”
“弟兄们,背叛兄弟的人该怎么样!哈特准备好领死了吗?”
“诸位,在我死之前能否听我一言!”众人的反应完全在哈特的意料之中。
哈特卸下了腰间的大剑,放在脚下,同时也将人头从腰间拿下,提在面前。
“我的哥哥,哈格。”哈特冷静地说道,“我比在场的诸位都爱他、敬重他、了解他,相信常年追随他的兄弟们也是如此,诸位头狼大人,若是我无缘无故杀死兄长,且不说诸位,为何他身边的狼族不亲自手刃我?”
“因为哈特他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他收了恩斯特间谍的钱,让我们兄弟犯错!他的下场是咎由自取!”哈特义愤填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