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尼玛的傻比。”
我一脚把他踹了出去,他躺地上捂着胸口,脸色煞白,一副要挂的样子。
“我艹,快打120!”
网管喊了这么一声,那人摸起柜台上的电话开始打电话。
我完全可以趁着这阵混乱拉起李金玉就跑,但是我没有。
不是因为我死要面子,而是我看到吴文铠从兜里掏出来了一把折叠刀。
他把刀子握在手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意思大概是我敢再过去他就敢给我一刀子。
都到这会了,还不忘装比。
老子还偏不走了。
我把李金玉推出了门口,然后锁上了门。
我抄起地上的那根钢管,“你们都听好了,今天是我跟吴文铠的过节,我才不管你们是谁,谁要是再插手,我保证让他爬不起来,我他妈说到做到!”
成王败寇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只要你赢了,你说什么别人都怕,你要是输了,别人说什么你都得听着,哪怕你多么不乐意。
这些街头混混最大的能耐就是吓唬人,哪天要是遇不要命的,就该轮到他们害怕了。
我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
听了我的话后他几个人很识相的抬着超子进了里面的套间。
李金玉在外面咣咣的踹门,大声喊着让我赶紧开门。
开个屁,男人的事用得着女人插手么?
吴文铠开始后退,后退,再后退,直到退到了墙根。
他握着刀子的手明显有些哆嗦了。
忘了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如果你不敢砍人,就不要把刀带在身上吓唬人,因为如果被敌人抢走了,他一定敢拿来砍你。
很明显吴文铠没有看过这本书。
没文化,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