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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超级厉害大忽悠(2 / 2)

聊。”

朱逢春看看距离拉远,靠近了荆棘丛,不愿再处身在这种危险之下,好歹忽悠了一句,一扭身就不顾荆棘的尖刺,哧溜一声钻了进去。

“哎,啊,你小子骗我。”看到朱逢春晃眼没了踪影,灰狼才反应过来,怒吼一声噌的一下,也窜进了荆棘里。

朱逢春知道此时已是危急关头,虽然荆棘丛到处是尖刺,划在身上钻心的疼痛,不一会儿就划破了皮肤,丝丝鲜血流了出来,可是他一声不吭,仗着身材瘦小,见到缝隙就钻,不一会儿就与灰狼拉开了距离。

灰狼虽然皮糙肉厚,不惧荆棘尖刺,可是身材却庞大许多,在这密集的荆棘中,活动起来非常不便,一开始凭靠着灵敏的嗅觉,还能感觉到朱逢春的踪迹,可是过了不大一会,就完全失去了方向。

灰狼知道这个狡猾的小猪,已经逃出了自己掌控,无奈之下只好寻路返回,这一次虽然被这个小猪忽悠,没有多大的收获,可是总归是咬死了最大的一头,可以与漂亮的狼妹妹饱餐一顿,赢得美狼的芳心应该没有问题。

灰狼一边想着传宗接代的事,一边往回走,速度自然是大减,用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才摆脱了荆棘的缠绊,回到一条小路上,屁颠屁颠地向朱大身死之地跑去。

可是还没等他跑到目的地,灰狼就气红了双眼,仰天怒吼起来。却原来他一路走来,发现猎物的气息,竟然毫无踪迹。他对自己的鼻子非常有自信,能够隔着一里远近,嗅到自己的接触过的东西。

可是现在距离朱大身死之地遥遥可望,但是却没有一丝猎物的气息,这说明什么,不是猎物跑了,就是被别的野兽捷足先登,偷跑了他辛苦打来的食物。

原来任何动物,都喜欢新鲜的事物,尤其是狼妹妹,如果是死尸根本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所以灰狼在猎杀朱大时,看着血腥凶狠,但是并没有真的咬死,朱大只是连惊带吓,再加上失血过多昏死了过去。所以灰狼才怀疑是在这段时间,朱大苏醒过来跑掉了。

到了这时,灰狼对那个狡猾小猪的恨意更深,本来打算今天与狼妹妹成就好事,看来又泡汤了,肯定便宜了死对头大黑,这绝对是夺妻之恨,灰狼现在恨不得抽自己,怎么就被那么个小家伙给忽悠了呢。

灰狼飞快的跑回原处,发现除了地上一滩血迹外,朱大早就没了踪迹。气得灰狼仰天长嚎,丛林中的野兽,听到这隐含着屈辱、愤怒、自责的嚎叫,都疑惑起来,不知道是那位多情的种子,竟然具有这么丰富的感情。

不提灰狼如何懊悔,只说逃跑的朱逢春,他为了逃命专找杂草密集处钻,没用一时三刻,就已经变成了一个血猪,身上到处都是划破的伤口,但虽然看着恐怖,可实际上没有重伤,只是划破了皮而已。朱逢春玩命地逃了小半个时辰,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趴在地上再也不想起来了。

其实他能以这么快的速度,跑如此长的路程,如果换做其他的兄弟,早就不用灰狼动嘴,自己就累死了。但是逢春坚持了下来,这全靠着那种莫名其妙出现的念头,每天坚持吞吐日出时的云霞之气,虽然只有几个月的短短时间,但是他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喘息了半天,稍微恢复了一点体力,逢春不敢再耽搁,因为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妈妈曾经严肃的告诫过,黑夜里的莽原,会更加的危险,他要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赶回到家里去。

都说狗或者狼的鼻子灵敏,其实猪的嗅觉一点也不差,逢春很快就寻到了旧路,终于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遥遥地看到了自己的家。安全的感觉驱散了恐惧,‘家’这个字,在很多人的心中,恐怕都是温暖安全的代名词,不管它是不是真的。

朱逢春见自己终于看到自家的那个小山坳,看到那一片熟悉的灌木丛,心里一松,觉着脚下仿佛坠了千斤巨石般,再也移动不了半分,爽性趴在了地上,大声道嚎叫起来。

刚叫了两三声,就见一个庞大的身影,旋风般跑出了那片灌木丛,身后还跟着六个小家伙,庞大的身影一边跑,一边兴奋地叫道:“是朱八吗,是我的孩子回来了吗?”

逢春听到这个声音,心里顿时暖洋洋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身体莫名的又有了力量,他站起身来,一般飞快地向黑影迎去,一边也高兴地大叫道:“妈妈,是我,是你的儿子活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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