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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儿子杀老子(2 / 3)

发白,看起来就是灰黑颜色。

“你不是为了一壶酒才杀人的吧?”通天博文从未遇到过用命打赌换酒喝的少年。

“对我而言,赌约是一壶酒,自始至终我的目的就只是这壶酒,请你喝一壶酒,是我做出的约定。”追长风的理由很简单,简单到让人觉得他是傻子。

拿自己的脑袋去赌酒,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这壶酒一条命,贵了点。”一壶酒倒贴一条命,这壶酒已不单单是一壶酒。

“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喝带血腥的酒。”

酒有价,而生命无价,凝聚了生命的酒,滴滴都是命的价格。

这是真正的情,真正的酒,真正的朋友。

“杀人非我本意,不杀他没法请你喝酒,更没法陪你喝酒。”追长风喝着酒,脸上既没有得意,也没有满足。

那张冷得跟冰一样的脸,让人感受不到温暖。

“我的脑袋除非我自己不想要,否则没人能得到那五万金。杀了忠唐万年能为打消不少想要杀我的人念头。”

望了望这间酒肆的人,很多人连握住剑的力气都没有。

“你的命确实很贵,而你人却穷的叮当响,你杀他以前与之打赌,就是为了请我喝一壶酒?”博文通天吐纳了一口冷气,灌了一口烈酒。

追长风摇头,道:“他名字里有忠,心却不忠,这一条就该杀;他想杀我领赏金在先,技不如人该死,但我没钱请你,只得让他临死前救赎自己的罪过。”

“我兑现承诺请你喝壶酒,他为此殒命自然也有你一份。”追长风抬眼望了博文通天一眼,尤其是他身后背负的巨幅卷轴,令追长风多注视了几秒。

“呵呵,年轻人,好算计呐!我竟然一不小心成了你的同犯,这算不算是个重大的失误?”和一个年轻狡诈的少年聊天,光会喝酒只会越喝越糊涂。

“我的脑袋可没有你值钱。”

“死有死的道理,活着有活着的道理,死亡不过是一种减轻苦难的仪式。”追长风说这话的时候,就像是一个来自地狱的审判者。

“你把自己的杀戮描述得很神圣。”博文通天冷笑,笑得有点阴冷。

强者视弱者为草芥,却不知天地视人为刍狗,在不同者的眼里,罪恶与善良是一对孪生兄弟。

“死亡不可怕,对于有些人是一种解脱。死亡令生者恐惧,他死了,还会有恐惧吗?就连周围活着的人,都无需再恐惧他。两全其美,我反而成全他,也成全了别人,还保住了自己价值的五万金的宝贵脑袋。”追长风的回答,令人意想不到,他在拿自己打趣。

“现在,好像所有人都在恐惧你。”博文通天浅笑,眼神瞥了瞥周围,“但他们也想杀了你。”

杀过人的人,身上的煞气都很重,让人可怕。

酒肆之中,为了赏金蠢蠢欲动的人现在连看一眼追长风的胆量都显得羸弱。

“我来者无惧!”追长风同样浅笑着,并且问道:“你也恐惧我吗?”

老者笑而不语,眼睛与少年对视,忽然开怀大笑,道:“你觉得你很令人恐惧吗?”

追长风一点不觉得好笑,因为他从来不喜欢笑。

当然,也从来不喜欢哭。

“你不爱钱?”天下没有被他脑袋打动的人,博文通天是迄今为止,追长风遇到的第一人。

“我更爱酒!”博文通天举杯,慢慢的品尝,美滋滋道:“我不缺酒钱,等到哪天喝不起酒,说不定会在你那五万金脑袋上削层头皮换作酒钱。”

天下人都争着抢着想要那五万金,殊不知谁得到了五万金,都会成为另一个五万金。

五万金,烫手的钱财,谁敢保证自己拿得稳,保得住?

朱友珪哭着喊着要为自己的父亲报仇,五万金悬赏杀父仇人,但谁知道他一定承诺会给杀了追长风的人五万金呢?

所有人只钻到了钱眼里,将钱财之外的危险给忽略了。

天下只知道是追长风杀了篡唐贼子朱温,却不知道将朱温行宫地图与朱温行踪告诉追长风的人,就是朱温的三儿子朱友珪。

儿子杀了老子,登了上皇位,贼喊捉贼,再贴出杀了追长风,悬赏五万两黄金的赏金,不但洗白了自己弑父罪名,顺利坐稳江山,更是将弑帝的罪名推给了追长风。

通天博文慢慢的享受着喝酒的过程,淡淡道:“你有麻烦了。”

追长风冷眼寒芒闪闪,道:“杀了我,未必能拿到五万金,拿到五万金未必能捂得热,命比钱可重要多了,这些人是傻子。”

通天博文捋了捋胡须道:“自认聪明的都是傻子,自认傻子的人,反而更聪明,可谁都不愿意自认傻瓜,也不愿意被人称作傻瓜,所以他们争着抢着想做聪明人,最后反而却成了傻瓜,死了也是傻瓜。”

追长风不置可否,他不知道自己该算傻,还是算聪明,“我有时候真宁愿自己是真傻子,那该有多好。”

通天博文问道:“你现在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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