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他的手法一模一样。
头剧烈的疼了起来,难道是我真的杀了人!
“这么凶残?”包子遗憾的说道:“既然是凶杀案,我怎么不知道?”
法医回道:“是社区民警送来的,估计太晚了,还没有来得及跟局里汇报吧。”
包子想了想:“也是,估计明天会通知我。”
“这下可好,照片都还没拍,脑袋就被你打爆了,你说怎么办!”法医叹息道。
“凉拌,你看着汇报吧。”包子说完,冲着领导模样的人贱兮兮的笑道:“嘿嘿,马院长,真的是失手,你看把我吓得。”
马院长一看这个情况,气的“哼”了一声,甩袖就走。
包子一脸奸相,长出一口气:“看来这报告是写定了。”
我脑子疼的厉害,懒得理他。
包子这才问法医:“丁印的尸检做的怎么样了?”
法医回道:“同样是利器,扎穿了心脏,当场死亡,凶器可以肯定是三棱刺。”
我用力的捏着额头:“不可能,难道死者丁印就不挣扎?”
法医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瞪了我一眼:“我当了三十年法医,你说什么不可能!”
我懒得和他计较:“不是不是,我意思是……丁印的指甲里有没有凶手的线索,一个警察被人捅死,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法医这才缓了口气:“他是先被人击昏,然后捅死的。”说着,他拉出丁印的尸体,指着脖子一处瘀黑:“你看这里,明显是被人用电击棒一类的东西,电击出来的伤痕,指甲里没有任何凶手的残留物。”
我不禁陷入了沉思,凶手为什么要先击晕丁印再杀死他,杀人用的着这样吗?这跟脱了裤子放屁有什么区别。
看来警车里并不是第一现场,凶手可能是先将丁印击昏,又把他带到警局的停车库里杀死的。
这么说的话……
丁印一定是查到了什么不该查的东西,所以被灭了口,然后放在车里。
而且……杀人手段故意模仿警局最近几起灵异凶杀案。
那么凶手很可能是警局内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