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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林诗诗(1 / 2)

牧云从小与爷爷相依为命,穷人家的孩子特别能理解别人的痛楚,眼前这位美貌妇女身形消瘦,脸色苍白,一副抱病在身的样子,投医心切之态人尽皆知,牧云心中最柔软的部位已然被其悄悄触动。

“这位夫人,我实在是不知道林氏医馆在哪里,你还是去问别人吧。”牧云嘴角掠过一抹微然的苦笑,十分诚恳地说道。

美貌妇女闻言不再勉强,悄悄向女保镖使了个眼色。女保镖会意,立即环视着场中众人道:“谁知道!”

场中众人虽然有些畏惧她可怕的战斗力,但因其主子看起来极为和善,心中便少了几分戒备,人群中一个大妈闻言立即说道:“我知道林氏医馆在哪里,过了前面路口左转,然后直行五百米就到了。”

美貌妇女向大妈道了声谢,然后拉着小魔女梦瑶上了车,那名酷酷的女保镖步履矫健的跟了上去。

小魔女狠狠地瞪了一眼牧云后,蓦地猛踩油门,红色法拉利从牧云身边一闪而过,划过一道绚丽的残影,并渐起灰尘点点,引得众人一阵指手划脚,评头论足。

这小妮子,问个路还恨上我了。

牧云摸了摸鼻子,颇有些无语的样子。他当然不会与小魔女一般计较,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做为一名牛逼闪闪的修真者,岂能与一个小丫头片子一般见识,那也太没有技术含量了?

买好被褥以及一应生活用品后,牧云骑着已经严重超载的电瓶车,以15千米每小时的速度稳稳的向着自己刚租好的小院驶去。长期的骑车生涯,已经使得他的驾驶技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将所有东西都搬回自己的房间布放妥当后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牧云略微补充了点水分,然后便盘坐到院中的含烟草嫩芽旁边,认真地修炼起来。

时间,不住地流逝着,转瞬便已过去十余天。牧云这些天就呆在自己所租下来的小院中拼命的修炼《星辰诀》,此时他的修为已经彻底的稳固在了练气一层,体内真气也比他刚进入练气一层的时候深厚了不少。

此外,这些天他已经学会了“天书第一卷”中所记载的两门武技——“御物术”和“幻影步”。

御物术的原理是将自己的神识作用于物体,然后通过修炼者体内真气的催动,起到隔空取物,御物伤人的奇效。牧云此时的神识勉强只有十米,故而此刻他对这门武技的应用有着很大的局限性。不过饶是如此,这门武技也可以在关键时刻发挥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功效了。

而幻影步,则是一门修炼身法的极品武技,修炼到极致之后,施展起来幻影重重,令敌人根本无法判断哪一个才是修炼者的真身,故其名为“幻影步”。

对于天书第一卷中所记载的药理篇他却是涉猎极少,也仅仅是略略的“看”了两遍,一则此部分内容极为庞杂,一时间难以掌握;二则此部分内容涉及到极强的医学知识,他的理论准备不足,接下来他必须广泛的浏览现代医学著作,才能完全将其中的医理妙术融会贯通的理解透彻。

这些日子他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修炼上面,连包括酒吧服务生在内的几项兼职工作也被他一一的辞掉了。他已经正式踏入了修炼之途,以前那样蝇营狗苟的生活只会浪费掉他大把的修炼时间。

这天早上,当天边现出第一缕太阳光芒的时候,牧云已经带上院门,径直向江城大学的方向行去。

自从得到无名天书以来,他对自己的学业自然不会再向以前那般看得重要了,比起修炼,去不去上学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他今天之所以决定要去江城大学,一则是因为他想去图书馆饱览医书,进而掌握天书第一卷中药理篇所记载的全部内容;二则是因为昨天晚上他接到了导师秦吟雪的电话,说是要给他介绍一个家庭教师类的工作,牧云略一思忖便答应了下来。

修炼既需出世,又需要入世。牧云知道,如果一味的躲在小院里修炼,他一辈子也难以突破至《星辰诀》中的凝元期,与其这样,倒不如放宽心态,该修炼的时候就修炼,该参加社会实践的时候就参加社会实践,更何况,有钱自己干嘛不赚?当然,前提是不能影响自己的修炼时间。

虽然在同一座城市,但牧云现在所租住的小院距离江城大学至少也有五十多公里,牧云跑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多钟了,他之所以要跑着去学校,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为了练习幻影步。

牧云在校外不远处的一个小吃店弄了一碗豆浆,几个包子,快要吃完的时候,外边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地喧闹之声,临近窗边的几名食客忍不住探身向外望去,充分发扬了华夏民族的人民群众爱看热闹的本性。片刻之后,早餐店内响起了一阵嘈杂的议论之声。

“林家丫头真有胆气,竟然敢拒绝潘少的求爱。”

“我看那丫头是读书读傻了,潘少身家过亿,跟了他还用得着每天陪着林老头在这里忙里忙外的卖豆浆油条吗?”

“是啊,我要是林诗诗,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投入潘少的怀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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