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穿军用迷彩的陌生男人,不是他们的伙伴黑衣人。
黑衣首领反应极快,举枪就要射击。
可是,迷彩男人的动作更快。在他刚刚抬枪的时候,就已经闪电般的出手。
砰!
黑衣人的手掌中枪,手里的枪也被迷彩男给打飞了出去。
另外一个黑衣人看到情况突变,一个懒驴打滚,想要劫持地上的汤清仁当人质的时候,另外一颗子弹打在了他的前面,硬生生的把他给逼回原地。
他在地上翻滚的时候,想要掏枪反击的时候,胸口便已经中枪。没有任何时间间隔的,他持枪的右手也跟着中枪。
这一次,开枪的是大头。
接着,另有一名身穿迷彩的男人走了进来。他扫了眼屋子里的情况,笑着说道:“火药,你们师徒俩谁的出枪速度更快?”
“我的。”火药毫不客气的说道。“外面的人都解决了?”
“当然。”迷彩男大大咧咧的说道。“我杀人的速度和和尚找人的速度一样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