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市区,瞬间就热闹了起来,周边高楼大厦,道路上的车流量也很大,而薛曼诗的这辆保时捷911自然也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我靠,这辆车真他娘的拉风啊!”
“还是个娘们儿开着的,哟呵,这妞儿长得也不错啊!”
“妈的,这女人旁边怎么还坐了一个男人,不会是个富二代吧?”
“你看他穿的那样,会是富二代吗?我看就是那女人包养的一个小白脸!”
“老子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老子长得这么帅,比那小子强多了,为什么没有富婆包养我啊!”
“去你娘的,瞧你那歪瓜裂枣的样儿,哪个富婆会瞎了眼包养你?”
薛曼诗开着保时捷绝尘而去,而后面全是无数宅男叼丝流露出来的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开着车在市区逛了一圈,薛曼诗最后在一条商业区停了下来,这条街大多都是卖服装的,而且都是些高档服装。
“停在这里干嘛?”叶天问道。
“给你买点行头!”薛曼诗将叶天从上到下看了个遍,摇头说道,“你这身衣服太另类了,得换一换!”
叶天看了看身上穿着的粗布麻衣,尴尬的问道:“不好看吗?但是我觉得挺潮流的啊!”
薛曼诗甩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你是在逗我吗?你这也叫潮流?请你别侮辱潮流这两个字好吗?”
“额。”叶天顿了顿,最后想想薛曼诗好像说得还有那么一点道理,自己穿的这身行头确实有点不搭调。
下车之后,薛曼诗就带着叶天来到了商场之内。
两个人刚一走进去,立马就成了众人的焦点,不,准确来说,是薛曼诗才是众人的焦点。
其实为了和叶天出来逛街,薛曼诗一大早就起来收拾了,一头飘逸的长发自然的披在双肩,一身花色小碎裙显得极为好看,白晳的脖子上还戴着一条铂金项链,整个人显得很有气质。
脚下的那一双红色高跟鞋更是给她平添了几分女人的魅惑和野性,吸引到众人的视线也实属正常。
别说薛曼诗精心打扮了,就算是不打扮,不化妆,不管她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