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啾!’空中划出一条橙黄烈炎,光如烈日,耀得人眼难以睁开。
‘噗!’烈火正中棕熊脑袋。
棕熊一声唉号,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溅起一层尘灰,趟在赵翊脚下,鲜血染红了赵翊的布鞋。
猎人拨开草丛,走了出来。
楚青天循声望去,见猎人披着兽皮,手中一柄雁翎弓,腰上系着箭壶,笑呵呵地看着地上的棕熊。
猎人罗明呼了一口气,叫道:“幸好赶得上,树上小伙子,棕熊已死,可以下来了。”
楚青天回过神来,跑向赵翊。看着赵翊脚边的棕熊,见一支狼牙箭矢从棕熊额头插进,后脑刺出,可见罗明臂力之大,实乃旱见,鲜红的血流了一大片,腥风吹来,令人作呕。
罗明直步走到赵翊身旁,蹲下身子检查赵翊伤势。轻点着头,在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些粉沫涂在赵翊小腿伤处,不稍片刻便止了血。在赵翊的人中穴推按了一会,不一阵,赵翊悠悠转醒过来。
陆良玉从树上爬了下来,来到棕熊身边,才体会到棕熊的大,如两头牛般大小,大难不死,喜极而笑,呼道:“多谢叔叔救命之恩。”
猎人见小娃儿这么有礼貌,心生好感,呵呵一笑:“不用,我是个猎人,打猎是我的本职。对了,天色都这么晚了,你们三个小孩子在这做什么?”
陆良玉:“我三人城边追捕一只白兔,被白兔引到这里,等到我三人捉到了兔子,才发现迷了路,走不出这树林,然后就遇到这只大棕熊了。”
楚青天见猎人的金疮药甚是好用,行走江湖,总会磕磕碰碰,受伤再所难免,带一些强效金疮药在身,以防不测,问道:”叔叔,你的金疮药这么历害,多给我一点呗。”
罗明盯着楚青天,见楚青天一身筋骨奇佳,是个练武的上上人选,心里很想收之为徒,可一想到答应夫人不再过问江湖之事,还是忍了下来,眼中精光一闪而没,从怀中掏出瓷瓶,扔了过去,道:“拿去吧。”
赵翊责备道:“青天,怎么一见面就向人索要东西,快还给人家。”
罗明心中正可惜错过个好徒弟,看着楚青天,越看越喜欢,摇头道:“只是些金疮药罢了,你这伤口,估计还得再用点金疮药,带点在身上的好。”一抓赵翊的脚,右手一动,‘咔’一声传来。
赵翊正要道谢,不料脚上一痛,臼已经接上,额上渗满了汗,道:“谢,谢谢!”
罗明竖起拇指,道:“有骨气。”
陆良玉问道:“叔叔,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这里离凤陵城多远。”
罗明说道:“罗明,叫我罗叔就行了,现在快要到人定了,你三人还是先别急着回城,这里离县城还有二十三四里路,夜间多毒虫走兽的,就算到了凤陵城,恐怕也宵禁,进不去的。”
“那我们怎么办?爹娘肯定担心死了!”陆良玉急忙说道。
罗明拍了拍陆良玉的肩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你看这路,乌云闭月,如何能走,不如到我茅舍歇一晚,明日我也进城把这熊肉卖了,顺便送送你们。”
陆良玉沉思了片刻,又看向赵翊,见他的脸显得有些苍白,愧疚不已,赵翊为了自己弄伤了脚,险些丧命,自己却没有顾及他的伤势,若是赶路,只怕加重伤势,一个处理不当,落下个小毛病就不好了,只得点头答应,道:“那打扰罗叔了。”
罗明见陆良玉同意了,说:”扶起地上的小娃,我在前面引路,你们跟上便是。”走到棕熊尸体边,拔出背上长叉,扎下马步,大喝一声背起棕熊便走。
楚青天张大了嘴,这头棕熊都有一头牛那么重了,看罗叔毫不费力就背了起来,好大的力气。看了看自己的小手臂,自认扛不起来,下定决心要练练臂力。
走了一阵,四人来到一茅屋前,屋内燃着烛台。
罗明放下棕熊,道:”好了,这便是寒舍,见笑了。”
陆良玉道:“哪里,我三人在林中迷路,幸好罗叔搭救,即便是茅屋,胜过亭台楼阁。”
房门轻开,一妇人出门来,道:“老爷今日怎么如此晚才回来。”见多了三小孩,笑道:”来了三位小客人呀,来,快到屋里来,外面风大。”
三人齐看向妇人,只见她一身粗制衣服,面貌平凡,典型一个农妇形象,齐声向妇人问好,随老妇走进茅屋。
罗明将赵翊领到客房运功疗伤,罗氏照看猎物。楚青天和陆良玉二人坐在桌子边喝着热水,两眼盯着客房。
运功完毕,赵翊感到身体舒畅无比,说:“多谢罗叔救命之恩,罗叔可是武林中人?”
罗明笑了笑,没有出声。
赵翊心头一热,顾不得脚上有伤,跳下床跪在地上,呼道:“请前辈收我为徒,教我武功。”
罗明直摇头,缓缓道:“江湖险恶,你本无忧无虑,何故想要学武,要知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非我所愿,只是父母之仇,不得不报,而带我长大的陈正叔叔养育之恩未报,却惨遭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