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想着。
他要把修好的电脑送给方雪芹,给她码字。因为关系确定了,他可以名正言顺地赖在她房里不走了,反正方青云又不在。
这就是男朋友的权利。
唐思退一看邓枫不想离开,她就说:“雪芹姐,我下去打个电话?”
电灯泡的神奇就在于,没有她不行,没有她的话,感情不好开始,可又不能一直有她,一直有她的话,感情不好深入发展。什么时候应该在,什么时候应该消失,很难拿捏的。
唐思退是个神级电灯泡,该在的时候她一定在,该消失的时候,她就会消失。
方雪芹说:“你手机呢?没钱了吗?用我的吧。”
唐思退说:“不用,楼下电话才1毛钱1分钟,手机要2毛。”
方雪芹说:“你也会省钱了?”
唐思退说:“嗯。‘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嘛。能省就要省。”
她说完,就“蹬蹬蹬”地跑开了。
方雪芹不解地问邓枫:“打个电话能省几毛钱?她不是喜欢大把大把地花钱吗?”
邓枫笑笑不言,紧紧抱着她。
方雪芹像是明白了,她说:“你们表兄妹串通好的,是不是?”
邓枫说:“没有串通。人家懂事嘛,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得回避一下。”
方雪芹羞红着脸,说:“她……知道咱们的关系啦?你告诉她的?”
邓枫说:“你这样说,我真的相信了一句话,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我没告诉她。咱们挽着手回来的,这么巨大的变化,你以为她看不出来吗?还有,你照照镜子,看看你的脸,红成啥样了,瞎子都看得出来,你恋爱了。”
邓枫抱着她,来到桌前,拿起镜子给她照。方雪芹一看,镜里有个脸颊酡红、双目润泽的女孩,嘴角还有一丝无法掩饰的笑意。
这是方雪芹吗?果然跟以前那个苦大仇深的模样大不相同。以前的她也笑,不过任谁都看得出来,她笑容里有阴影。不像现在这样发自内心的笑。
在她身后,一个脸色黝黑的小眼睛男人,正色迷迷地看着她呢!
方雪芹手肘轻轻撞一下邓枫的腹部,说:“都是你祸害的。我前几天还跟她说,不想谈恋爱,不喜欢你,现在好了,西洋镜拆穿了。”
邓枫想起那晚她们说的悄悄话,说:“要不,等她回来,你再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只癞蛤蟆别想着吃天鹅肉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你的!’好不好?”
方雪芹说:“贫嘴!”顿了顿,又说:“我可是认真的,既然选择你了,就会一辈子陪着你。”
邓枫心里一荡,他知道她的性格,不敢太过放肆,双手只作小幅度的抚摸,而且丝毫不敢涉及敏感部位,怕她反感。
他在她手臂上反复揉搓着。
其实这已经是个十分强烈的信号了,方雪芹真怕他兽~性大发,把她给那个了,急忙岔开话题,说:“最近,有没有看《吞噬之王》?”
邓枫说:“当然有。”
方雪芹很得意地说:“编辑也很看好这本书,说接下来这个月,都会重点推荐。”
这让邓枫意外,又觉得很正常。普通的签约作品,撑死了只安排两个星期的推荐,要是人气理想的话,才会继续推荐下去,像《吞噬之王》这样,一上来就说一个月重点推荐,那是很少见的。起码在新人来说,是很少见的。
不过,新人也好,老手也好,又有什么分别呢?如果拿不出好的作品,就算是老手,不一样仆街吗?就算是新人,只要作品过硬,一连串的推荐,也很正常的。
质量才是王道嘛,其它一切都是浮云。
《吞噬之王》就是一部过硬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