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枫站在路边,看了看酒吧的外围环境,最后敌不过火一般的烈日,打的回家睡觉去了。
他有的是路子,自从跟柳远亭搭上线之后,要想找份像样的工作,不是问题。可是,他不想再麻烦朋友。还有就是,朋友介绍的工作,必须得做好,做不好就会连累朋友。
邓枫能力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的生命。他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回到家里,邓枫看了看方雪芹的小说,又回过头看了看自己大学时候写的文字。方雪芹没说错,《花都十八钗》确实写得不错,虽然不像《吞噬之王》那样出彩,可要是写下去,成绩不会差的。
这是现在的他对年少的自己一个很客观的评价。
这个评价是很中肯的。
不过,要说重出江湖,跟方雪芹PK一下,他倒也没有这种想法。
今天最重要的事情,当然就是这场面试。邓枫回想了一下,觉得自己失败了。
因为朱明离开的时候,身上带着一种无法掩藏的骄气,那意思是说,总经理这个位子,只是他的囊中之物。
他的骄气来自于他的实力。邓枫在任何人面前,都没有自卑感,但也得承认客观事实的存在,朱明比他更有优势。
还有谢小娜,她送邓枫出酒吧,那是她个人的职场素养问题,不能理解为她看中了他。还有,他是最后一个面试者,如果他更适合这个职位,她一定会当面告诉他。
“算了,没什么大不了。”
邓枫能够接受任何失败,他抱着抱枕,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六点多,他醒过来,发现唐思退正坐在他身边。他吓了一跳,自从给她配了一把钥匙之后,这种事情经常发生。
她就像鬼一样,总是不声不响地来到他身边。当然,是个美丽的女鬼。
唐思退说:“快起来,懒猪,今晚有节目。”
邓枫背对着她,侧卧着,说:“少来!前次说有节目,骗我去逛街,结果呢,帮你们拎包,大包小包,累得我的手差点断掉。”
唐思退靠在他身上,凑到他耳边,说:“没错,上一回你确实吃了点小亏,这一回,我保证你连本带利赚回来。”
她说话的时候,热气吹到他耳朵里,那种又麻又痒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邓枫自从看过她们的身子之后,只要一看到她们,就会想起她们**裸的模样,继而就会发生生理上的反应,非常难受。
现在就是,邓枫夹紧双腿,不然被她看到那个小帐篷,那就糗大了。
“什么?说清楚点?”
“雪芹姐同学聚会,有校花出席哦。”
“校花!”
邓枫一下子来了兴致。
就冲着“校花”这两个字,今晚保赚不赔,前提是她说的是真话。他太了解唐思退了,这个时而呆萌,时而鬼灵精的丫头,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又有几分可信的呢?
邓枫坐直身子,用一种商业桌上谈判的口吻说:“我把丑话说在前头,要是今晚看不到校花,你以后休想再进我家门。”
唐思退无比诚恳地点了点头。
好吧,再相信她一次。邓枫信了。
等他进房换衣服的时候,唐思退对着手机说:“雪芹姐,他答应了。”
“你真有办法,这么难的事情,他也会难应你。你怎么跟他说的?”
“我说你会向她表白,他高兴得老妈都忘了。”
“你呀,老是骗人。”
“这叫兵不厌诈,先把他忽悠出门再说嘛。先不说啦,免得被他听见。”
唐思退挂断电话,看见邓枫西装笔挺地从房里出来。
他很少穿西装,就连白天面试,那么重要的事情,他都没有穿西装。西装是黑色的,并不是什么国际名牌,只是一套LAMPO,穿在他身上,增添了几分斯斯文文的书卷气。邓枫身材比较瘦削颀长,该有的肌肉都有,线条什么的都还过得去,不管什么衣服也都HOLD住。
一双黑色的奥康皮鞋,油光可鉴的鞋面,绝对亮瞎你的狗眼。
唐思退说:“你……你要去相亲吗?”
邓枫说:“相亲?像我这种优质温暖男还有必要借助封建时代的糟粕来解决终身大事吗?”
唐思退左手成拳,顶着下巴,微笑着说:“确实挺温暖的,长得黑嘛。”
邓枫说:“好啦,既然是聚会,就要打扮得正规一点。你也去换件像样的衣服吧。”
她每件衣服都很像样。或者说,她没有不像样的衣服。
所以,唐思退说:“不用麻烦了。我现在穿的这件就很不错。我们走吧,雪芹姐在楼下等着我们呢。”
“啊?”邓枫说:“你早点说嘛,别让她一个人等太久。”
唐思退和邓枫快步来到楼下。方雪芹正坐在香椿树下的休息椅上,刚好是黄昏时分,金黄色的光线洒落身上,看上去就像一副古代仕女图。
方雪芹说:“都来啦,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