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天性,“小我、私我”是我们个体存在的本性特征,不可能因为被压抑、被压制就不存在了,反而越是压抑它的存在,一旦遇到释放的机会,则爆发的就越是激烈,这样过度的失控就变成一种畸形的“我”。
前面刍狗说过,所谓的中我、大我都是由许许多多更小的“小我、私我”叠加构成的,如果组成所谓的“公”的整体系统中的“小我、私我”都是畸形变态的存在的话,那么这样所谓的中我、大我,也可能是一种畸形存在。
这就是在实体管理和细节管理体制中,所谓的“公”其实只是极少数权利垄断者个人的“私”而已。
现在国家政府也意识到,现在政府进行的反腐风暴只是治标,并不能够治本。
究竟如何才能够实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呢?
首先,必须要加强国民的自主和自信,承认个人“私”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只有个体“小我、私我”的“私”得到健康的发展,由“小我、私我”叠加构成的各种中我、大我的“公”才有可能健康发展。
为什么我们现在会缺乏社会诚信呢?
主要是因为国民个人自己缺乏自主、自信,不信自己的“我”,反而信外界的假我、妄我,如信金钱、信权威、信大仙、信鬼神;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相信你自己,你怎么可能真正的相信其他人,又如何能够值得其他人来相信你呢?
因此,外界强加的维持社会诚信的法律法规,只能够治标不治本,真正的社会诚信应该是由内而外的、发自内心的自信而信他,这样的社会互信才是真实的、可以长久存在下去的,仅仅靠外界强加的制度来维系的社会诚信只能够一时有效,或者只是一种表象、假象。
比如,社会上那些位高权重的高官,他们只相信权力和金钱,他们的“小我、私我”已经被外界的各种邪妄、假我所奴役了;即使政府严肃法纪而减少他们贪腐的机会,他们也很难为“中我、大我”做出什么样的巨大贡献,因为他们连自身的“小我、私我”都是不健全的,又怎么可能在他们的领导下让“中我、大我”健康的发展呢?
其次,“小我、私我”必须要依赖一定的中我、大我环境系统才能够存活,刍狗为什么要把“我”的最低层次定义为“产品”呢?
虽然自私是每个人的天性,自私是天经地义的合理存在,但是如果你的“私”无法为社会、为国家、为集体、为市场创造出任何价值,或者没有任何使用价值,那么你也没有资格从社会、从国家、从集体、从市场中获取相应的价值回报、回馈;这就如同市场经济中的“产品”效应,你能够满足市场的需要,具有使用价值,你自身的价格才会得到相应的体现。
特别是在官场上,最起码要有一个衡量“产品”(官员)价值标准,能够创造的价值大,获取等量的报酬是合理应当的,即官员富裕并非是可耻的行为;相反,如果一个人为国家、为社会创造巨大的价值,自身却非常贫穷,这才是一种耻辱,是政府、是社会严重缺乏公平性的体现。
只有那些本身并没有做出什么巨大价值,却牟取巨额利益的官员才是最需要严厉惩处的;这样官员随着自身价值的大小,其官位也要有所起伏,这样就形成动态循环的管理机制;正是因为实体管理和细节管理的官场长期固化,才会造成僵化和腐化的局面。
最后,如果个人“小我、私我”得不到奉行推崇,只是盲目的信从外界的鬼神——今天相信这个专家,明天信奉那个大师,后天崇拜某个大仙,这样就会让我们越来越迷失自我,变得缺乏自信和丧失独立自主的思想和能力;这样没有自信自主能力的你是不值得别人信任的(你只是其他人或信仰的傀儡、奴仆),你也很难真正信任其他人。
只有先信奉自己的“我”,在“小我、私我”的基础之上一切和“我”相关的存在(其他的“我”的系统)才会逐渐变得可以信赖;同时,正是因为我们自己充满自信、敢于当担,才可能赢得他人的信任、社会的信赖;这样彼此的相互信赖的“和”就构成了我们(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