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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天诛地灭(2 / 2)

织群体,一个城市,一个国家;如果该团体组织构成的世界与这个天下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即对天下只有祸害,没有益处,那么来自上天的主宰就会考虑是否还让你存在下去呢?

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不管是个体的“小我、私我”,还是一个家庭、企业、宗派组织、社会机构、城市、民族部落、国家政府等等各种各样的“中我、大我”体系都一样,如果“你”(各种“我”的对象)无法容纳其他的存在对象,无法兼容于天下;那么其他的存在对象、整个天下也会反过来无法容纳你的存在。

前面刍狗说过:“我”是什么呢?

“我”不是一个具体物体对象,同时所有的物体对象元素都可能是“我”的整体系统的组成部分;所以可以简单的把“我”理解为一种世界体系。

这样的世界体系为什么会被毁灭(灭世审判)呢?

因为这样的世界体系无法兼容于其他世界体系了,因为这样的世界体系严重的失衡了;所以其他世界体系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世界(即“我”)长期存在下去。

直白的讲就是:当“你”真的处于天地都不容的时候,也就是“你”将要被“天诛地灭”的时候了。

这就是上帝为什么要灭世的原因之一吧。

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才是衡量一切的关键,所以刍狗才会提出:“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但是,如果你的“己”(即“我”),是与其他人的“己”(即“我”)是格格不入、无法相容的,那么你无法容纳他人、无法容纳天下,他人、天下也同样无法容纳你的存在;你同样也会被“天诛地灭”。

经曰:天之道,损有余,以奉不足。

刍狗认为:上帝灭世的理由之一就是“损有余以补不足”来维持整个天下的平衡。

即天谴、天罚、天灾、天祸的确是存在着的,上帝之所以要灭世就是为了对世界中某些过度“有余”的孤立存在进行各种各样的天“损”的惩罚,从而维护整个天地的公平、公正和整体系统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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