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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阻敌(2 / 2)

丛中。

“先把丑话说在前头,今天不一定有追兵上来,但是如果有追兵,谁要给老子软蛋,咱们兄弟手中的家伙虽然不锋利,可也不是吃素的。”关键时刻,刘正也爆了粗口。

“大哥放心,咱兄弟也是见过血的,大家的命都是大哥捡回来的,这些年来,大哥比亲大哥还对我们好,大家的命早就是大哥的了,今天打不了把命还给大哥了。”

“我还是这句话,不一定有追兵,没有追兵,咱们过一个时辰就撤走;如果真有追兵,咱们决不软蛋,但是能活命的,谁都别去死。平时教给大家了,学会用脑子,蛮干是动物牲畜干的事。”

等待是最漫长的事情,钻在草丛中,不一会就会感觉全身痒痒,真想去挠一挠,又感觉全身僵硬,血压流通不了,感觉这时候伸伸手动动腿是莫大的幸福。初秋的草丛中各种各样的小虫子可真不少,蚊子、小咬、蚂蚁都来赶这盛宴;蚱蜢、蟋蟀也在草丛中尽情玩耍。

“呼”刘军用力伸出下嘴唇吹了口气,吹走了鼻尖上的一只胆大的蚂蚁,可能这蚂蚁正在为征服了一座新的高峰而在欢呼吧,刚吹走蚂蚁,忽然又想起什么,转头看看边上的小伙伴,不好意思地伸了伸舌头。

刘正脸上也叮了只不知名的小虫子,让人脸上只感觉又痒又疼,他慢慢转过头来,试试能不能让边上的草叶擦掉小虫子,顺便看了看蔚蓝天空中的骄阳。

但是失望地发现太阳仿佛根本没怎么移动。有时候真想跳出来大喝一声:“***,你们来吧,要杀就杀,爷就一条命,爷不怕你们。”

不过多年的流浪生活,让自己心性磨练得格外坚强。

刚到这世时,自己死的心都有,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虽说自己小时候家里日子并不好过,但也没有怎么吃过苦,到了这里,要吃没吃,要穿没穿,连擦个屁股都不爽。

流浪、要饭,什么苦没吃过,身上穿的是路边捡来的,这是个什么世界啊,人们穷得基本没人丢弃破衣服,只有土豪劣绅们才会过着“朱门酒肉臭”的生活。

吃的是捡来的,要饭要来的,自己野地里找来的,这样的日子还是人过的吗?

我要吃兰州拉面,天津狗不理,上海南翔小笼包,保定驴打滚,嘉兴粽子,湖州千张包。

我要吃福建佛跳墙,四川口水鱼,重庆火锅,南海鲍鱼,大连海参。

我要穿体恤衫、衬衫、夹克衫、西装、毛衣、冲锋衣、羽绒衫。

我要喝茅台、五粮液、汾酒、椰子汁、莫斯利安、王老吉……

好吧,真是个要人命的世界。

用力赶走脑中所有杂念,现在任务就是活下去,活着就是最大幸福,自己不是这么多年都活下来了吗。

还救了这么多孩子,有多少了,五十个?八十个?还是一百个?

自从上次那个老道士救活自己,自己也跟着救了不少像自己一样流浪的孩子,甚至有不少还不如自己呢。

刘敢,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子,当初路边捡来时,比电视里非洲的难民孩子好不了多少,第一次喂给他喝粥汤时,连嘴巴都张不开,撬了好久才撬开。

刘闯,那个胆子特别大的家伙,真像个大头娃娃,当时第一顿就差点把自己撑死。

刘东,个子虽然小,但是比猴子还要皮,刚捡回来时,身上的虱子可是费了好大功夫才消灭,怪不得猴子都喜欢空闲时互相抓虱子呢……

一个个活生生的小伙伴不就是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吗?对,一定要带领大家活下去。贼老天都没有理由随便夺取一个活人的生命,谁都没有权利决定别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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