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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年寒窗(1 / 2)

龙海永等人的县城之行,收获无疑是巨大的!

通过龙福源的“战友”,也是他的“老领导”的关系,成功的搭上了“知县”这条线,并且两人竟都花钱“捐了官”!

龙福源升任“巡检”。主要负责训练甲兵,巡逻州邑,职权颇重。受“潜龙堡”所属的“北峰县”县令节制。从九品的官职,龙在天在心中暗自换算了一下,大概相当于前世的“副股级”。

龙福源虽名为“巡检”,但其实只是一个“光杆司令”,手下并无一兵一卒。只因北峰县虽地处“大丰国”北疆,但并无外寇,所以“巡检”一职一直空缺,倒是便宜了龙福源,补了个“实缺”。

但有没有兵,龙福源倒是不在乎。关键是他看中了“巡检”一职的“训练甲兵,巡逻州邑”的权利!有了这个权利,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招兵买马,装备武器,保障自身的安全。虽然与之前商议的“借官兵保平安”不同,但这却更符合龙家人的胃口!

“毕竟“枪杆子”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更安全!”

这是龙在天总结的。

而且“巡逻州邑”也很妙!因为没有规定固定巡逻路线,所以自然是龙家的商队到哪里,就巡逻到哪里了!

甚至“月亮湖”也可以被纳入巡逻路线之中!

至于招兵买马所需一切费用都需自掏腰包,官府概不负责这一条,龙家三代都自动忽略掉了。“暴发户”龙福源甚至非常“爽快”的表示,他这个“巡检”的工资也不用发了。

官府巴不得吃一些“空额”,这种好事当然多多益善。

当然龙福源卸任的“里长”一职,也没有旁落,由龙海永的二哥“龙海绵”继任。

而龙海永的官职则颇耐人寻味!

他只捐了一个未入流的“河泊所所官”!相当于前世的普通科员。

这“河泊所所官”只管一事:征收北峰县县内所有鱼税。

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

经商最怕的就是政策变动!而现在县内所有鱼税政策,都归龙海永一人制定。当然国家法规与知县命令除外。

而龙海永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家颁发了一个“特许经营”行政条令!

条令宣布:“月亮湖”捕捞权收归国有。从即日起,不得任何人私自捕捞!唯有通过县内授权,颁发许可之人才可从事捕捞!违者按律治罪!

当然,目前唯一获此授权的是龙海永!而且看龙家三代人的架势,恐怕再不会有第二家了。

龙家此举看似霸道,好像是断了别人的生计,但实际上,龙家主要是防备“冬捕”!对于夏捕和“冬钓”,龙家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了。

而且这么做还有还有两点好处:

一是防止无节制的过度捕捞。

二是防止大量的“冬捕”鱼上市冲击鱼价!

“特许经营”当然需要缴纳一些“费用”,至于这笔“费用”怎么缴纳,缴纳给谁?龙福源、龙海永没说,龙在天也没问。

至于“拍卖”,却是在县城里引起了巨大轰动!

龙在天在事后,常常听父亲龙海永用“万人空巷”来形容那天的盛况!

要知道,北峰县城里的总人口也不过万人而已!

用龙在天所说的宣传手段,一行人进城后四处讲说新鲜出炉的“月亮湖”鱼王传说!

其中“二狗子”颇有说书天赋,总是把故事讲得是活灵活现的。加上他生动的表情,恰到好处的动作,现场感染力极强!特别能引人入胜!被龙海永任命为“冬捕队”的“宣传部长”,倒是此行的一大意外收获!

最后拍卖的成交金额,更是让包括龙海永在内的所有人大吃一惊!

白银三千两!

一个过路的富商以此价格拿下了那条超百斤的“鱼王”!

龙在天约略估计了一下,白银三千两约合前世的30万RMB!

而就算龙福源全家人不吃不喝,一整年的全部收入加起来,绝不会超过白银三十两!(约合3000元RMB)

不过想起“前世”一条不过30斤重的,传说能带给人吉祥好运的冬捕“头鱼”,竟拍出了34万RMB的天价时!龙在天又淡定了。

龙在天估计,这也是二人如此有底气捐官的原因之一了。

其实,龙海永等人本来预计,能拍出三百两白银就顶天了!

按照市场价“论斤”卖的话,“鱼王”买上一百两银子不成问题,如果考虑到其个头及稀有性,一百五十两还是有把握的。

可龙在天认为这样卖太亏了,而且也体现不出鱼王的价值,起不到宣传效果,所以要求龙海永坚持用“拍卖”的方式!

龙海永虽对儿子龙在天言听计从,但毕竟“拍卖”——这种闻所未闻的卖鱼方式,他实在没听说过,根本没有把握。一旦冷场,宣传效果不消说了,还得引人耻笑。

最后还是龙在天告诉他:实在不行就找人化妆改扮之后,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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